[情報] 好吃的排骨飯買一送一喔

看板LinKou (林口)作者 (窮人可憐所以不要當窮人)時間12年前 (2013/12/02 16:07), 編輯推噓-22(628110)
留言144則, 2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今天出去逛逛時 看到蔡家排骨好像是新開張 排骨飯是買一送一 真是划算 我就去買一個排骨飯來嚐嚐 我的天 他的排骨飯做的相當有水準 好好吃喔 不會輸給台北的東一排骨 你們都有去買嗎? 買一送一僅有今天而已喔 地點在土地銀行旁邊[文化二路89-1號吧] 好吃的東西跟大家分享 還需要多認識林口 才能為大家多付出關懷與服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0.114.118

12/02 16:24, , 1F
到幾點阿?!
12/02 16:24, 1F

12/02 16:28, , 2F
我的天啊
12/02 16:28, 2F

12/02 16:34, , 3F
我買一個她還送我一個,75塊錢有2個排骨簡餐,太便宜了
12/02 16:34, 3F

12/02 16:35, , 4F
她的排骨不是很小一塊喔,她的排骨有巴掌大,滷得很夠味
12/02 16:35, 4F

12/02 17:36, , 5F
正在吃 不錯吃 可以自己選配菜歐:)
12/02 17:36, 5F

12/02 17:40, , 6F
外帶也有買一送一嗎??
12/02 17:40, 6F

12/02 18:05, , 7F
外帶都有啦~只限排骨飯~一人只能一次買一送一~不錯吃哦
12/02 18:05, 7F

12/02 18:16, , 8F
是非常棒的好消息,排骨飯是外帶內用都可以,還有湯可裝
12/02 18:16, 8F

12/02 18:17, , 9F
我中午吃掉一個,冰箱放一個晚上吃,老闆很大方的肚量
12/02 18:17, 9F

12/02 18:18, , 10F
今天至少有賣出千份吧,實在是很好吃,以後沒買一送一
12/02 18:18, 10F

12/02 18:19, , 11F
我也會來吃,我覺得比台北的東一排骨飯還有特色。
12/02 18:19, 11F

12/02 19:26, , 12F
我的天啊!
12/02 19:26, 12F

12/02 20:10, , 13F
好東西要與林口人共享,我會常上來PO好吃的東西給大家知
12/02 20:10, 13F

12/02 22:31, , 14F
麥擱裝阿拉 呵呵
12/02 22:31, 14F

12/02 22:34, , 15F
火力支援
12/02 22:34, 15F

12/02 23:14, , 16F
一個吃不飽可以吃第二個
12/02 23:14, 16F

12/03 00:53, , 17F
強烈感覺你是某家店的老闆,在FB上作亂還要來版上亂!
12/03 00:53, 17F

12/03 01:14, , 18F
噓你最後一句
12/03 01:14, 18F

12/03 02:32, , 19F
在FB上?
12/03 02:32, 19F

12/03 11:49, , 20F
哈哈哈
12/03 11:49, 20F

12/03 12:17, , 21F
想說前面怎麼會有推文, 原來是還沒開始噓啊呵呵^^
12/03 12:17, 21F

12/03 12:43, , 22F
那個王代表今天被起訴了,那位王檢察官真有辦法
12/03 12:43, 22F

12/03 12:44, , 23F
直接用這句話來說明:一犬吠聲、眾犬咬人,太棒了!~
12/03 12:44, 23F

12/03 12:45, , 24F
王以文檢察官,你的這句:一犬吠聲、眾犬咬人太好用了
12/03 12:45, 24F

12/03 12:47, , 25F
活生生的在林口板出現,謝謝王以文檢察官,全國給你掌聲
12/03 12:47, 25F

12/03 12:48, , 26F
其實林口板有霸凌現象,要請王檢察官來處理一下
12/03 12:48, 26F

12/03 12:49, , 27F
王檢察官加油加油!~好一個一犬吠聲"眾犬咬人,太棒了的
12/03 12:49, 27F

12/03 12:50, , 28F
比喻,怎麼會有讀那麼多書的人,佩服佩服!~
12/03 12:50, 28F

12/03 13:00, , 29F
動不動就說別人是狗,看不下去再噓你一次
12/03 13:00, 29F

12/03 13:11, , 30F
請便
12/03 13:11, 30F
今天的四大報都有在版面上說明王以文檢察官用5天的時間就起訴毆打護士的王代表 真是太好了!~好慓悍的女人,我長這麼大歲數沒有遇過 果然是有女人是會打人的,他還常常打人咧,還有社區的秘書也被打 他打人是打習慣了,今天踢到鐵板了!~ 王檢察官把毆打護士的王代表起訴的理由就是:一犬吠聲、眾犬咬人!~ 太好的比喻了,王以文檢察官,謝謝你來罵人,哈哈哈!~ 好一個;一犬吠聲、眾犬咬人的起訴書,但很少人懂啊!~ ※ 編輯: homework8 來自: 1.200.112.31 (12/03 13:12)

12/03 14:08, , 31F
呵呵 隸屬內政部
12/03 14:08, 31F

12/03 14:08, , 32F
罵別人水準低你就很高尚?頗ㄏ
12/03 14:08, 32F

12/03 14:10, , 33F
不曉得國文造詣那麼好的hw8去告估狗大神了嗎
12/03 14:10, 33F

12/03 14:55, , 34F
內政部指正我以後不要用隸屬,用屬於,後面的字不用改
12/03 14:55, 34F

12/03 15:05, , 35F
其實隸屬=屬於,有甚麼不對?估狗是對的文字解疑
12/03 15:05, 35F

12/03 15:05, , 36F
我告她幹嗎?
12/03 15:05, 36F

12/03 15:06, , 37F
現在我們用:我們是屬於向內政部合法立案的公益慈善團體
12/03 15:06, 37F

12/03 15:08, , 38F
這樣就沒有問題了,文字錯誤又沒有罪,有甚麼好在傳講
12/03 15:08, 38F
還有 67 則推文
12/04 00:12, , 106F
所以你們哪時候要合體?
12/04 00:12, 106F

12/04 00:13, , 107F
東華事件在出現一次就會害到那些學生,我沒差,不甘我事
12/04 00:13, 107F

12/04 00:13, , 108F
不要亂猜,你們甚麼都不懂,就只會猜猜猜
12/04 00:13, 108F

12/04 00:15, , 109F
我們單位已16年,有七位理事長你們了解嗎?還猜咧!~
12/04 00:15, 109F

12/04 00:15, , 110F
我們的理事長有男也有女,能用猜的?
12/04 00:15, 110F

12/04 00:16, , 111F
害到哪些學生阿,I don't care~ 要告就去告
12/04 00:16, 111F

12/04 00:16, , 112F
不要光出張嘴,我很期待再一次讓貴單位曝光
12/04 00:16, 112F

12/04 00:17, , 113F
姓吳的,不要以為這樣換來換去人家就會忘記你啦 呵呵
12/04 00:17, 113F

12/04 00:17, , 114F
東華官司我們單位是贏家,你再翻都損不到我們,你翻啊!
12/04 00:17, 114F

12/04 00:18, , 115F
贏家? 就社會觀感來說就是個輸家
12/04 00:18, 115F

12/04 00:18, , 116F
一查你們單位名稱就可以看到玲瑯滿目的負面消息
12/04 00:18, 116F

12/04 00:18, , 117F
那是因為你不知道原因,所以你真的不懂,我倒是完全不怕
12/04 00:18, 117F

12/04 00:18, , 118F
贏的不夠漂亮阿 呵呵
12/04 00:18, 118F

12/04 00:19, , 119F
原因其實早就知道啦,你怕不怕我也無所謂 真的
12/04 00:19, 119F

12/04 00:19, , 120F
那些負面都是用猜的,能做甚麼證據?
12/04 00:19, 120F

12/04 00:19, , 121F
阿阿 這就是貴單位的名聲
12/04 00:19, 121F
用推文說不清楚,我就說明好了 18個學生都沒有租住過前理事長管理的房子 就PO文說前理事長管理的房子的壞話 直接犯了抹黑 檢察官就在庭上問學生 1.你們有向理事長租過房子嗎? 學生回答:沒有 2.檢察官就直接罵在庭上的學生說:你們沒有租過人家的房子, 怎麼可以在bbs上抹黑人家說人家的壞話? 學生回答:無以回答[沉默不語] 3.檢察官又在庭上罵說:怎麼會有這樣的大學生,你們這樣犯法都不知道。 原來官司這麼容易打 三句話就贏了 我們就是贏再學生沒有像理事長管理的房子租用過 卻在板上胡言亂語的PO文說理事長租屋的種種不是事實的事 後來18個人都在庭上承認是抹黑 這樣的抹黑的負面你們也信 校長與學務長向理事長在東華大學禮堂會議室當面道歉 這個道歉是有會議紀錄的[當天會議有專員與教官多人] 因為還有有高檢署的檢察官作證也有書記官的書面存管 校長當著檢察官的面要求所有學生的抹黑文章必須全面刪除 這是有紀錄的,而檢察官是有簽字為証 如果你再引發東華事務,倒楣的會是那些學生 因為他們的文章刪的不夠乾淨才會被你引用 你要試試看也無仿,我們都沒有差 只要你能轉貼過來一個我們就告一個 有高檢署檢察官的背書證明 我們可是一告就成案而贏[否則高檢署檢察官不是自打嘴巴]因為有他我可以再贏一次 我們的民事就可以賺一次他們的民事賠款 公然誹謗罪應該賠償都有十萬左右 那我就分你一半再請你吃飯 但是你是轉貼者也會受到牽連 因為你轉貼的事証不是事實 所以會連你一起告 這樣便讓我們可以賺20萬咧 這樣只是二個人喔,若你可以轉貼更多被抹黑的文章時 我可以賺更多,我是穩贏的 因為高檢署有簽名留在學校[我們單位也有留存一份] 學校的布告欄你應該去看看 學校勸學生不要再犯這樣的錯 很怕學生再罵到我們理事長 如果再犯學校也不再幫他們向我們求情 去看看他們的布告欄吧 幫幫我們揪出有還沒有刪除的文章也是在幫我們咧 那就謝謝你囉!~ 東華的官司真的不怕你翻 因為我們是贏家 再翻社會也不會怪我們 因為他們是真的抹黑 起訴書與結案書都有說的很詳盡 沒有向理事長租住過房子而在板上發表租屋啟事的抹黑文章 事實上是很不理性的行為 難道你說不是嗎? 就像你們目前的認知是不理性的行為 那個女孩子在被傳訊出庭時 檢察官就是問這句話 你有沒有跟理事長租過房子 那女孩子ycn說:沒有 檢察官說:那你被告的問題就很嚴重,因為你沒有跟他租過房子,怎麼可以在板上PO文 抹黑人家,抹黑就不代表是事實,除非你有證據 [這真是笑話,沒住過怎麼會有你租住過的不良証據/房子是哪一間她都不知道] 又怎麼會提得出任何房東的証據,自殺死了還被你們尊為英雄咧,哈哈!~ 備註:ycn自殺的地方是在學校宿舍,不是在外面,她沒有租屋。提醒你們認知 對東華事件若有不懂可以問我 我知無不答 謝謝大家!~給我們一個說明的機會!~ 免得大家都咬牙切齒 我們有給她一條路走,就是刪文道歉,我們第二天就會去撤告,但是她不要 不要 我們也不要,就讓告案耗著吧 沒想到後來那女孩子想不開就自殺了 這樣說來我們跟那女孩子都互相不認識 她自殺跟我們有甚麼關係? 這樣說來大家就會有一個概念 我們跟她根本互相就不認識,她也沒有跟我們理事長租過房子 我也不懂,她死前的遺言為何會拉我們當墊背,我們真的無法理解 希望你們大家看到這裡能夠理解她的死跟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 謝謝大家看到這裡!~ ※ 編輯: homework8 來自: 1.200.127.167 (12/04 01:07)

12/04 00:20, , 122F
你再怎麼會告,也無法抹去這些東西
12/04 00:20, 122F

12/04 00:20, , 123F
這也是為何你來這打廣告會被噓爆的原因
12/04 00:20, 123F

12/04 00:22, , 124F
一開始躲躲藏藏以為沒人知道你的單位,抓包起底就難看啦
12/04 00:22, 124F

12/04 01:11, , 125F
呵呵 快告吧,基本上網路資料一樣都沒撤掉
12/04 01:11, 125F

12/04 01:13, , 126F
另外虎爛的事情就麻煩不用再重複了 謊言早就被戳破 何必勒?
12/04 01:13, 126F

12/04 01:14, , 127F
喔對了,吳老先生要告請早,等你很久了
12/04 01:14, 127F

12/04 01:22, , 128F
你把文章貼出來我就告,轉貼過來我就告,誰怕誰呀!~
12/04 01:22, 128F

12/04 01:22, , 129F
不必轉貼阿 不就google就有了嗎 哈哈哈
12/04 01:22, 129F

12/04 01:23, , 130F
中國國宅協會 goo一下就一堆 你慢慢告吧
12/04 01:23, 130F

12/04 01:23, , 131F
可見得我的說明你沒有看懂,叫你唸書你不唸!~
12/04 01:23, 131F

12/04 01:23, , 132F
不必說明啦,想釣魚沒那麼容易 真的
12/04 01:23, 132F

12/04 01:24, , 133F
大家去看與你轉貼過來是不一樣的
12/04 01:24, 133F

12/04 01:24, , 134F
也不用在這邊重複事情經過,早就被戳破 何苦呢?
12/04 01:24, 134F

12/04 01:24, , 135F
所以我何必轉貼呢? 消息早就滿天飛了 飛好幾年啦
12/04 01:24, 135F

12/04 01:25, , 136F
好啦!~我要去睏了,掰掰!~晚安!~
12/04 01:25, 136F

12/04 01:25, , 137F
也難怪一開始發廣告文不敢表明自身單位 哈哈哈
12/04 01:25, 137F

12/04 01:25, , 138F
會怕就好 真的
12/04 01:25, 138F

12/04 01:51, , 139F
→ homework8:我的書讀得沒有你們多啊 12/03 13:16
12/04 01:51, 139F

12/04 01:54, , 140F
想釣魚騙我們轉貼過來然後告轉貼的人阿? 呵呵
12/04 01:54, 140F

12/04 11:42, , 141F
這麼會告阿不就好厲害好棒棒?
12/04 11:42, 141F

12/04 11:47, , 142F
樓上的dant~你好聰明,害我沒賺到錢,賺到我會請你分紅
12/04 11:47, 142F

12/04 13:38, , 143F
因爲我有在讀書zz
12/04 13:38, 143F

12/05 10:06, , 144F
純噓蔡家排骨飯 東西好吃要看運氣 配菜少的跟鬼一樣
12/05 10:06, 144F
文章代碼(AID): #1Id3_T8M (LinKou)
文章代碼(AID): #1Id3_T8M (LinK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