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出租與買賣文章的張貼規定

看板Miaoli (苗栗)作者 (C'est la vie)時間18年前 (2006/10/05 08: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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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文或是買賣文,目前暫定已每人一週以一篇為限. 一週:週日~週六,七天為一週. (假設1號為週日,7號為週六,則1號~7號這週當中,每人以一篇為限) 1.-1 買賣:如有多樣物品要買賣者,請濃縮在一篇內. 且文章若僅有拍賣網址之連結,而無相關資訊描述者,視同 違反版面文章發表規定,刪除之. 1.-2 買賣:請自行在文章標題欄那自行打上[買賣]字樣,來當作文章發表 時候的分類類別. (2).[出租]與[買賣]文章,在內容格式上,目前本版並無特別特定格式,但是 發表文章時,請務必附上物品的相關資訊(狀況,價格,交易方式,或是購 買日期等),以及欲出租(承租)的相關資訊(地址,價格,交通環境,聯絡方 式等). PS:以上關於出租文/買賣文的版面規定,自本篇發表後實施. (若對上述規定有疑慮者以及建議者,歡迎來信討論或是利用 推文的方式建議,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22.239 ※ 編輯: dogkid 來自: 61.225.127.248 (10/27 22:59)
文章代碼(AID): #1595SMVn (Mia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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