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訂案第二版

看板Miaoli (苗栗)作者 (夏日)時間10年前 (2016/06/26 16:53), 編輯推噓4(4016)
留言20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開放板友檢舉違反板規者,但不會有檢舉置底文。請站內信給板主。 請注意,檢舉信內容將會部分公開,若你寄信檢舉。 關於遊走在板規邊緣者,凡 有5位板友(含)來信 舉發者, 將依照檢舉板規處理。並會公布檢舉人帳號與檢舉內容以公審視。 檢舉請附上 違反帳號、違反文章編號、違反板規、違反內容。 2.食記遊記刪除第(3)項目,但強制最少附上一張照片, 此違規採累進制度,第一次水桶 1 天,第二次 3 天,第三次 7 天。 違反第四次者,將水桶 90 天。 3.增加苗栗板發文限制,劣退文 1 篇。不針對登入次數做限制。 4.洗板文限制增加誤觸提醒,若在一個小時內重複發文者, 經板主提醒後,請於 一個小時內 自行刪文,改用轉錄的方式。 若重複再犯者,則無提醒。 5.自介格式目前包含 ID、綽號、現況、出沒地點、就讀學校、對於苗栗板的期許、興趣 請大家有想增設的在推文,對板規有意見者,請推文或另外發文討論。 若沒問題,今天晚上會開啟投票,同意與不同意,投票時間為期 三天 。 同意人數過半即同意修訂條文。 謝謝大家! 苗栗板板主 da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19.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aoli/M.1466931223.A.DBA.html

06/26 17:10, , 1F
加油~希望苗栗越來越好
06/26 17:10, 1F

06/26 17:21, , 2F
gogogo 開投票吧!!
06/26 17:21, 2F

06/26 18:41, , 3F
推認真
06/26 18:41, 3F

06/27 16:16, , 4F
推辛苦了 1.檢舉要用寄信方式的話 建議不要設5人限制
06/27 16:16, 4F

06/27 16:18, , 5F
有違規的 1人檢舉也應判違規 沒違規的 10人檢舉也應判無
06/27 16:18, 5F

06/27 16:28, , 6F
2.應該是指刪除(3).有網頁連結但沒圖床的發文限制間隔10日
06/27 16:28, 6F

06/27 16:31, , 7F
然後修改(1).有網頁連結則須至少附上一張圖片 間隔三日
06/27 16:31, 7F

06/27 16:31, , 8F
我應該沒理解錯誤吧? 因為此篇文字敘述恐怕會讓人誤會
06/27 16:31, 8F

06/27 16:32, , 9F
以為所有x記都必須附上一張圖片(不論有無網頁連結)?
06/27 16:32, 9F

06/27 16:35, , 10F
1.如果是擔心感覺的問題難判(如挑釁歧視等等) 怕有爭議
06/27 16:35, 10F

06/27 16:37, , 11F
所以想用5人當作民意基礎 那我認為這作法是不負責的
06/27 16:37, 11F

06/27 18:39, , 12F
謝謝r大詳讀,其實我是在想要求全部的食記遊記發文
06/27 18:39, 12F

06/27 18:39, , 13F
都得附上一張照片,否則不得發文,您覺得這樣可以
06/27 18:39, 13F

06/27 18:39, , 14F
嗎?
06/27 18:39, 14F

06/27 18:39, , 15F
另外其他部份我會好好想想
06/27 18:39, 15F

06/27 19:17, , 16F
全部都要附一張也不錯 所以是我誤會了XD
06/27 19:17, 16F

06/27 19:20, , 17F
如果有心要寫 附一張照片是很合理的 但臨時起意的就沒辦法
06/27 19:20, 17F

06/27 19:23, , 18F
當初我也是推薦規範內容 把照片做為內容重點 我沒意見:)
06/27 19:23, 18F

06/27 19:30, , 19F
如果要求必須附一張照片 是否也應該要求照片內容呢?
06/27 19:30, 19F

06/27 19:34, , 20F
說錯了 我不是沒意見 而是覺得"必須附照片"沒甚麼問題
06/27 19:34, 20F
文章代碼(AID): #1NRvWNsw (Mia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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