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豐丘明隧道7死國賠 縣府拒絕
〔記者陳信仁/南投報導〕
縣府受理99年度賠議字001號,豐丘明隧道活埋事件的國賠審議結果是拒絕理賠!
理由書強調並無疏失
縣府在理由書中強調,已善盡水土保持的管理監督責任,並無疏失,災害原因歸
咎公路主管機關未做好邊坡及安全評估管制所致。
26名豐丘明隧道罹難家屬聯名向縣府聲請國賠,認為活埋意外事故係因山坡地水
土保持未做好監督與管理維護,才釀成山坡大面積崩落,導致死者董振斌等 7人不幸
遇難,縣府應負起賠償責任。
縣府針對豐丘明隧道活埋案做出今年第 1起拒絕賠償的決定,指出以國內外現有
科技技術,實在無法預測該邊坡何時會崩塌,且山崩處上方種植果園並無違反水土保
持法規定,邊坡崩塌也與果園排水無直接關連,顯示縣府並無故意、過失或怠於職務
情事。
指公路總局未適當保護
縣府表示,發生地點的省道邊坡維護管理機關為公路總局,該路段闢建於豐丘地
質脆弱地區,曾發生多次崩塌,公路機關未考量地質脆弱因素而將省道緊鄰高陡邊坡
旁,理應主動瞭解上邊坡對道路通行安全的影響評估,卻未做好適當保護,才導致山
崩意外發生。
去年10月底,公路總局審議也決定拒絕國賠。信義工務段指出,該處山坡地原屬
於林業用地,後來才變更為農牧用地,下方又是重要省道,縣府理應更重視水保工作,
檢方起訴認為山坡崩落原因是縣府未做好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所致,未來也將是協議國
賠的重要依據。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07/78/2587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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