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16線 7車15人墜溪事件/天災難免 監院還警方清白

看板Nantou (南投)作者 (Forz)時間15年前 (2010/06/27 13: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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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信仁/集集報導〕省道台16線於去年88水災受創造成意外,監察院進行調查,認 為雖天災因素難以避免,但交通部、經濟部處事保守消極致使發生違失,仍應糾正檢討 至於災後初期飽受抨擊的集集警方與信義工務段則未被檢討糾正,兩單位均鬆口氣說,終 於可以放下飽受指責的內心重擔了。 交通部監督不周難辭其咎 監察院於88水災後進行台16線斷路事件調查,糾正案於最近公布,監委調查認為,交通部 公路養護手冊所訂公路巡查方式,無法完全預測臨河道路破壞潛勢高低,且公路總局遲至 88水災後,才訂定相關封路標準作業程序,消極保守致釀災害,顯有疏失,交通部監督不 周,亦難辭其咎。 四河局遲未淨灘顯有疏失 另依水利法規範,經濟部水利署依法即可行使警察權,第四河川局於88年2月接管濁水溪 水系後,卻遲至97年才辦理「濁水溪水系河川區域內違規佔用執行排除計畫」,令人質疑 自接管濁水溪以來,長達9年對河川行水區高灘地長期遭佔用未見積極查報處理,顯然有 所疏失。 監察院糾正報告將疏失責任歸咎於交通部、經濟部,集集警分局於最近接獲該報告,獲悉 調查結果無不感到鬆口氣;基層員警說,警方於災後初期飽受質疑封路時效太慢,卻苦於 百口莫辯,如今監察院糾正文出爐,總算還給警方清白。 信義工務段也指出,糾正文清楚說 明他們於災前均有依規定進行養護巡查等工作,且公 路臨河側設置丁壩等工程成效良好,顯見斷路事件主要原因還是天災所致,但未來對公路 安全提昇,絕對會更認真面對負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27/today-center1.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15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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