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路堤共構 台16線集集段管養權責難分

看板Nantou (南投)作者 (Forz)時間15年前 (2010/07/07 09: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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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介裕/集集報導〕88水災重創造成7車15人墜溪事件的台16線集集路段,確定12 日以前可完工全線通車,但路堤共構管養問題,卻引發公路與河川2單位口水戰,公路總 局信義工務段認為應由第4河川局負責;第四河川局則表示,基於道路養護便利性,由公 路單位管理較適當,雙方互推皮球,有待進一步協商。 台16線集集路段,在88水災來襲時,緊鄰濁水溪支流的水里溪南下路段遭暴漲的洪水沖毀 ,交通中斷,在公路總局信義工務段積極搶修下,目前路堤及遭淘空塌陷的路面均已完成 搶修,並在路堤下方水域堆放消波塊,減少河水對路堤的直接沖刷,目前仍維持單線通車 。 工務段、四河局各說各話 台16線利用路堤共構工法闢建的道路迄集集攔河堰路段,全長約3公里,未來如何管養, 信義工務段段長汪令堯說,依路堤共構處理原則,理應由河川單位負責,因為連該災修工 程施工期間,也是獲河川單位核發許可證明,該工務段才能施工,若完工後,路堤共構路 段變成該段負責管養,豈不本末倒置?工務段絕非卸責,而是希望能儘速釐清權責關係, 以免日後災害發生,又遭外界扣上互踢皮球的黑帽。 第四河川局長姚嘉耀則指出,該局也無推卸責任之意,而是道路原本就須養護,「路堤共 構」顧名思義就是道路與堤防合一的工法,基於事權統一原則,若由公路單位負責管養, 屆時要養護時便無須再向河川單位提出水域申請,近期將與信義工務段再進行協商,以利 路堤共構管養問題早日獲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7/today-center14.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138.246
文章代碼(AID): #1CCzyLzb (Nant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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