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和尚猥褻女童 判刑5年

看板Nantou (南投)作者 (Forz)時間15年前 (2010/07/08 11:55),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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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8 中國時報 【廖肇祥/南投報導】 男子陳博銘去年七月在埔里鎮孔子廟內,控制一名女童行動,將手伸進女童內褲強制猥褻 得逞,陳男犯案時身著袈裟,院方認為陳男犯案後無悔意,身為出家人卻不謹慎自持,重 判有期徒刑五年,起須接受強制治療。 陳博銘(四十四歲,南投縣人,法號真銘)犯下強制猥褻案前,曾在埔里鎮某景點對著女 導覽員「遛鳥」自慰,被扭送警局,遭檢方飭回後,搭客運返回埔里途中,對著兩名女乘 客獻寶,以衛生紙擦拭精液,公車司機將他載至埔里警分局報案,警方再度依妨害風化罪 移送。 陳嫌辯稱,自己有「精門無力」問題,下體常不自覺流出體液,他是在擦拭並非自慰;南 投地方法院法官判他拘役八十天,可易科罰金。陳嫌卻變本加厲,去年七月再度身著袈裟 ,在孔子廟內,緊抓六歲女童後腰衣服,左手強伸進女童內褲撫摸下體強制猥褻得逞。 女童大驚,告知母親「有人摸我尿尿的地方」,女童母親拉著女童追出門,見到一名帶著 粗框眼鏡的和尚半跑半走,牽著機車快速發動後離去;警方根據監視器及女童證詞,迅速 逮捕陳嫌。但他矢口否認惡行,強調自己「拜拜逛了一圈就出來」,但調查局實施測謊, 顯示陳嫌說謊。 判決書中提到,陳身為出家人,不知謹慎自持,利用僧侶外觀降低被害者警覺,進而遂行 妨害性自主的犯行,對社會善良風俗及婦女人身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且犯案後毫無悔意, 對未滿十四歲女子強制猥褻;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重判五年有期徒刑,為避免其再犯,服 刑期滿前須接受強制治療。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0,5248,11050610x112010070800222,00.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177.173

07/08 12:1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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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2:16, 1F

07/08 12:19, , 2F
這不是去年的新聞了嗎?
07/08 12:19, 2F
文章代碼(AID): #1CDKn2AT (Nant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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