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南投縣長李朝卿 延押二個月禁見

看板Nantou (南投)作者 (19919)時間13年前 (2013/01/29 17:00), 編輯推噓3(410)
留言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南投縣長李朝卿 延押二個月禁見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3012900148.html 中國時報 南投檢方偵辦南投縣府弊案,聲請延長羈押縣長李朝卿,南投地院 廿八日做出裁定,李朝卿一月卅日起延長羈押二月,並禁止接見、 通信;律師團則表示,將視裁定書內容,再決定是否提出抗告。 李朝卿涉嫌在經辦道路災修工程時收取回扣,檢方於去年十一月卅 日,向地院聲請羈押獲准;一月廿三日,羈押屆滿前,檢方認為被 告仍有逃亡、勾串證之虞,且有共犯未到案,聲請延押。 法院表示,裁定准予延長羈押理由,主要是被告涉犯刑法貪汙治罪 條例,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重要證人或共犯尚未到案,相關事證 還在積極清查中,且還要就相關人證、書證等證據資料交叉比對。 再者,根據證人指述及相關證據內容,有事實足以認為被告有湮滅 、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因此,法官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原羈押之原因並未消滅,非予 羈押,難以進行追訴,裁定李朝卿延長羈押二個月,並禁止接見、 通信。 李朝卿委任律師則表示,李朝卿已經羈押近兩個月,檢方該查證事 項,應該都已清查完畢了;他們將視裁定書內容有無說服力,再決 定是否提出抗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9.201.122.39

01/29 20:22, , 1F
被告涉犯刑法貪汙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
01/29 20:22, 1F

01/29 21:08, , 2F
看來檢調栽贓用的證據還沒準備好
01/29 21:08, 2F

01/30 03:24, , 3F
拍手叫好啊!關到死啊!
01/30 03:24, 3F

01/30 10:55, , 4F
對啊,得罪你們國民黨就是滔天大罪,應該關到死啊
01/30 10:55, 4F

01/31 17:20, , 5F
別人更差
01/31 17:20, 5F
文章代碼(AID): #1H1u-_N4 (Nantou)
文章代碼(AID): #1H1u-_N4 (Nant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