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誤觸安全門栓一家三口摔出車司機無罪確定

看板PingTung (屏東)作者 (遇見星巴克男孩)時間13年前 (2012/08/09 08:03),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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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觸安全門栓一家三口摔出車 司機無罪確定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677448&type=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高市陳柏亨一家3口搭高雄客運,不慎誤觸安全門栓,全被摔出車外受傷, 檢方認為司機劉名智未確實扣上門栓導致意外,涉嫌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 高雄高分院調查安全門不能栓上,認定劉沒有過失,維持原審無罪判決並確定。  檢方指出,98年5月3日傍晚,陳柏亨、陳月秀夫婦和四歲大女兒, 搭高雄客運自屏東返回高雄,途經屏東縣佳冬鄉台一線, 因小孩不慎跌坐在安全門旁階梯,陳上前抱她,卻誤觸安全門栓, 2人重心不穩跌倒時,陳婦見狀伸手救人, 結果3人全摔出車外受傷, 當時車速約4、50公里。  陳傷勢最嚴重,嗅覺完全喪失、硬腦膜下出血,右眼玻璃體、雙眼黃斑下出血; 母親陳月秀頭頸挫傷、頭皮撕裂傷,所幸當時4歲女兒僅輕微擦傷。 檢方認為大客車設有安全門栓,就應確實扣上,依業務過失致重傷罪起訴劉名智。  二審合議庭法官指出,檢方指「安全門栓」是「防止誤開啟裝置」, 但依據交通部公文,所謂「防止誤開啟裝置」, 是指在安全門外加裝「保護板」或「保護蓋」, 「安全門栓」若將之栓上,則安全門就不能處於隨時可以開啟狀態, 所以不是「防止誤開啟裝置」, 認定劉沒有過失。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677448&typ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27.229

08/09 13:26, , 1F
推法官,這篇沒寫到小孩跑來跑去才發生意外,失敗
08/09 13:26, 1F

08/09 13:35, , 2F
原po轉一下八卦版吧
08/09 13:35, 2F

08/09 14:00, , 3F
不管好小孩 讓她離開座位才造成 還敢提告.....
08/09 14:00, 3F

08/09 14:45, , 4F
原po權限不夠在八卦板發文 XD
08/09 14:45, 4F

08/09 19:26, , 5F
那我來轉好了
08/09 19:26, 5F
adware: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8/09 19:27

08/11 10:24, , 6F
這些白痴都是要錢啦!
08/11 10:24, 6F
文章代碼(AID): #1G8lvSGP (Ping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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