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 交易文綁通關密語規定應具體明確

看板TaichungBun (台中)作者 (post hoc)時間11年前 (2015/01/25 13:59), 6年前編輯推噓9(9016)
留言25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先說明: 依據板規對於公民文類的規定 至少有另外二名板友於七日內就同一標題發起至少一百字的討論 才能投票修改板規 和我一樣認為以下這件事重要的板友 請務必發文回覆討論 發文主題: 1.「交易文不附通關密語則退文」之十一字應逐字明示於板規 理由: 現行板規的書寫有模糊空間 「交易資格不符者發文→禁言14日+退文」 所謂「資格」容易使板友誤解為是上站OOO次、發文篇數超過OO篇等量化的資格 目前板規實際執行狀況, 因資格不符遭禁言14日+退文者,多是遺漏「通關密語」所致 顯見目前板規對於「交易資格」的解釋, 事實上包含了「在交易文章中打上通關密語」的動作 但這是非常不符常識的解釋,容易產生誤會 目前板規的書寫不清, 導致即使認真看過板規的致使用者,還是很容易誤解而慘遭退文。 板主換人後每日各月之水桶公告,大多皆以2.1.11.2為處罰條款 事實上,每日數十計的這些以2.1.11.2為處罰理由者, 只有極少數不是由於遺漏通關密語才慘遭水桶及劣文 如此多的不特定鄉民, 並不如同某些個案有刻意不遵守板規、或鬧板的理由 會有那麼多鄉民誤踩雷區, 板規一開始未明確載明「交易文不附通關密語則退文」之十一字 是最大的原因 若能將關鍵字寫清楚,減少誤解, 也比較不會讓事實上已經詳閱板規的鄉民, 因板規書寫有歧義而誤踩雷區。 如果板規書寫不夠明確,導致使用者一開始就無法明確辨別板規內容 那麼板主據此對板友執行剝奪使用權利之處罰,就不合理。 -- 附錄: 現行板規 2.1.11.2 發表交易文需有交易文資格 登入次數必須高於300次,且發文篇數超過50篇, 並且加上通關密語"red"。 交易資格不符者發文→禁言14日+退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68.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22165552.A.8BF.html

01/25 14:23, , 1F
btw,板規如果是法律,法律可以一直改內文(red)也很奇特。
01/25 14:23, 1F
嚴格來說,板規不是法律,因為台中板沒有獨立的民意機關 但不論定性是什麼,只要依據板規能創設或剝奪板友權利 例如「沒寫通關密語則退文」這件事就應該要寫清楚 而不是用「資格」這類令人容易誤解的詞潦草帶過 然後再指責板友沒看板規 把事情寫清楚,對大家都好。

01/25 14:28, , 2F
有道理~有第二篇我幫你發第三篇
01/25 14:28, 2F
哀,坦白說真的不知道 為何「板規要寫清楚」這麼簡單的事需要發公民文?? 我已經寫信向板主反應過,完全被忽視 這次大概又要不了了之 然後繼續每天一堆人看了板規,因為板規寫得不清不楚容易誤解 導致慘遭水桶和劣文 因為這件事去組務板申訴的人已經好幾個了, 如果不是真的不合理,誰會花時間去組務板寫申訴文

01/25 15:14, , 3F
通關密語是蝦米
01/25 15:14, 3F

01/25 15:33, , 4F
版主只想桶r誰管你法律用字是否清楚(誤)
01/25 15:33, 4F

01/25 16:29, , 5F
想請問為什麼現在的臺中版需要通關密語,其實益在哪??
01/25 16:29, 5F

01/25 17:20, , 6F
我認同你的想法~但是要改變似乎就是要7日內三篇公民文
01/25 17:20, 6F

01/25 17:20, , 7F
所以我說有第二篇我發第三篇~上周我發公民文~也是不滿三篇
01/25 17:20, 7F

01/25 17:20, , 8F
所以最後根本沒有機會改變
01/25 17:20, 8F

01/25 17:23, , 9F
“資格”不就是次數篇數跟密語?寫得很清楚不是嗎?
01/25 17:23, 9F
請問對於選舉中華民國直轄市長的「資格」 看到「資格」二字你第一個反應是什麼? 一般而言「資格」指的是一種長時間、繼續性、被動的狀態 「做什麼動作」一般並不會在我們對「資格」的解釋之內

01/25 19:13, , 10F
同感+1 感覺水桶水上癮了所以...
01/25 19:13, 10F

01/25 23:59, , 11F
事實上一般交易文的密語已經將注音符號正確使用
01/25 23:59, 11F

01/25 23:59, , 12F
並且在斷句之後才寫上懲處,應該已經寫得很清楚...
01/25 23:59, 12F

01/26 01:23, , 13F
是說已經桶這麼多人 也一段時間了 為啥還有人不知新規?
01/26 01:23, 13F

01/26 09:08, , 14F
就說廢除交易文就沒這問題了 ╮( ̄▽ ̄")╭
01/26 09:08, 14F

01/26 13:10, , 15F
.
01/26 13:10, 15F

01/26 18:24, , 16F
想知道為什麼要通關密語??有什麼意思嗎?
01/26 18:24, 16F

01/26 21:13, , 17F
意義是偶爾密語可以用來做自己想做的事,雖然做的人不承認
01/26 21:13, 17F

01/26 21:13, , 18F
就是了(茶
01/26 21:13, 18F

01/26 21:20, , 19F
不過這個當初好像是要讓不看版規但是又混ptt很久早就有交易
01/26 21:20, 19F

01/26 21:20, , 20F
資格的人(某版主好像說是一群老屁股之類的)沒辦法把台中
01/26 21:20, 20F

01/26 21:20, , 21F
當台中交易版之類,一定要看版規…(回想
01/26 21:20, 21F

01/27 13:38, , 22F
那是你自己所謂的一般認知啊 規定的"資格"寫得很清楚 請問
01/27 13:38, 22F

01/27 13:38, , 23F
你在閱讀上有什麼問題嗎?
01/27 13:38, 23F

01/28 00:40, , 24F
我好像在哪篇的版規下面質疑過這點了~~
01/28 00:40, 24F

01/28 00:43, , 25F
#1KTpHfnB (TaichungBun) 找到了~ 下面我有推過同樣問題
01/28 00:43, 25F
※ 編輯: gourmand (125.230.72.23 臺灣), 07/04/2019 22:38:10
文章代碼(AID): #1Kn8OmY_ (TaichungBun)
文章代碼(AID): #1Kn8OmY_ (TaichungB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