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pe97jay已回收

看板TaichungBun (台中)作者 (屏東我來了)時間9年前 (2016/05/30 12:45), 9年前編輯推噓4(5124)
留言3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個人無管理批踢踢版之實務經驗 請在徵選文章內說明下列事項: 1.對台中板的期望: 希望台中版人氣越來越夯 希望台中版版民可以和睦相處 希望台中版越來越多元化 希望台中版版規越來越人性化 希望台中版文章版規 有漏洞之部分可以增修訂 以求完備讓有心人士沒洞可鑽 秉持公正公開中立 嚴格把關審核文章 依據版規規範執行管理處置 模糊地帶採先警告後開罰 以警告當事人須修正 經警告未改善者 依據警告之違事項 採取公告之版規罰則來開罰 2. 預計採用的管理看板方式 設立檢舉置底文 交易文採統一每週一可發文 上述是為個人為求版面整潔 又能兼顧有交易需求的版民 所擬定的規範 依據鄉民提出問題可再做討論 投票再決議之 禁止店家 商家 職業賣家 使用交易文發表自家商品 須以廣宣文來使用 違者以違反廣宣文處置 除廣宣文之文章外 其餘各類文章均禁止 置入性行銷手法發表 規範細則會再詳細擬定 廣宣文規範維持現狀 非廣宣文則不得公開 粉絲團 臉書 商家line 個人部落格 公司企業 禁止任何置入性行銷 違者以違反廣宣文規範處置 未規範到的模糊地帶 會改以警告當事人修正 同時版主會儘速修正版規 漏洞以求完備 修訂噓之規範及細則 尊重酸民文化 但也尊重當事人之感受 擬定彼此之間的平衡點之版規細則 酸民逾越界線依據版規規範之處置 酸民有權利發言 版主有權利規範 當事人有權利提出申訴 當酸民推噓文之內容 已造成當事人心理感受不舒服 則當事人可以向提版主出申訴 版主可依據版規規範依法處置 罰則可討論擬定之 其它各項分類依據 沿用L前版主之版規 如發現版規有漏洞之部分 版主則不定期修訂 以求版規規範之完善 修訂版規以L前版主 擬定之版規為基礎 增修訂版規有爭議 及漏洞部分 期望台中版能走向 多元化 人性化之方向努力 3. 每週可以管理看板的時間。 每天至少1~2小時 每週至少7~14小時 突發狀況則依照規定申請請假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64.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64583544.A.500.html ※ 編輯: pe97jay (49.215.64.103), 05/30/2016 12:46:17 ※ 編輯: pe97jay (49.215.64.103), 05/30/2016 12: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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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是置底非置頂,罪證確鑿就桶了免警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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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人型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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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爸你怎麼還沒有被新版主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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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跟5/21 你兩篇廣告 G版主還沒有水桶你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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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2:59, , 5F
以下開放大家留言討論,個人暫不會回應任何問題,待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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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出爐,如有當選,會逐一回覆有關版務之相關問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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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務之言,則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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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宣文明確律訂規範,每月每店一篇,是以每月為間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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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天數作為間隔,故個人所發表之廣宣文,符合每月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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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規範,無違規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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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怎麼定義職業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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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要去檢舉你廣告次數過多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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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耶 你說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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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吉爸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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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你是吉爸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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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賣家=販售單一商品之數量眾多=發表重複性商品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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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舉證有經營粉絲團及社團=有實體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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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e97jay (49.215.64.103), 05/30/2016 13:12:45 ※ 編輯: pe97jay (49.215.64.103), 05/30/2016 13:16:27 ※ 編輯: pe97jay (49.215.64.103), 05/30/2016 13: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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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那兩點還好,前面的…夾娃娃我能搞到一堆類似的東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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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我是職業賣家還是專業玩家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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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25, , 20F
有問題想請教一下,可以使用智慧型手機管理批踢踢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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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28, , 21F
當然以w為例是專業玩家,所以在開罰之前一定會驗證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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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才會開罰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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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4:02, , 23F
keyboardterm,應該是這樣拼,去googleplay下載來試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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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4:03, , 24F
上手難度有一點高,而且無法複製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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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4:18, , 25F
謝謝w的推薦分享
05/30 14:18, 25F

05/30 15:00, , 26F
政見不錯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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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5:04, , 27F
不建議手機管板,目前還太容易發生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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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5:06, , 28F
keyboardterm設定好的話操作不會有問題…但是設定好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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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一弄就扔旁邊了(死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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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6:30, , 30F
了解,謝謝樓上分享
05/30 16:30, 30F
文章代碼(AID): #1NIyLuK0 (TaichungBun)
文章代碼(AID): #1NIyLuK0 (TaichungB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