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板務] 請幫忙制訂"廣宣"分界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5(5推 0噓 6→)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echan (揮淚斬馬雲)時間9年前 (2017/09/08 22:05), 9年前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可以回文吧?我覺得很簡單啊,你把 [廣宣] 列在 [問卷] 規則. 的下方:. [問卷]. ......問卷文需板主同意才能發。. 同一問卷文n天限發一篇。. [廣宣]. ......廣宣文需板主同意才能發。. 同一廣宣文n天限發一篇。. 也就是相同板規適用類型的文放在同一區。. 一、沒有經板主同意
(還有1884個字)

推噓67(82推 15噓 222→)留言3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alk5566 (中興大學北川景子)時間9年前 (2017/09/08 15:35), 9年前編輯資訊
0
0
3
內容預覽:
各位可以在test板看到 已經在著手寫新的板規. 拋棄了轉讓之外 還在討論"廣宣"的定義(請千萬要跟"食記"做比較). 其實在今年六月份的時候 有討論ㄧ段時間 後來都不了了之. 文章代碼(AID): #1NNNu50T (TaichungBun) [ptt.cc] [板務] 廣宣文系列討論. 文章網
(還有3210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