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縣板懲字第090505020號文 廢除

看板TaichungCont (台中縣)作者 (貢丸子)時間15年前 (2009/05/06 12:34), 編輯推噓28(2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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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縣板懲字090506021 ─────────────────────────────────────── 公告請勿回文,違者刪文並劣文退回。 板友 bsli 於03.31當天來信詢問板工是否可以發問卷文。 當時板工同意 bsli 板友發文。 但是事隔一個多月,皆未看到 bsli 板友的問卷文, 因此板工忘記已同意 bsli 板友發問卷文這檔事。 經 bsli 板友來信詢問此事,才知道有此事。 在此,廢除中縣板懲字第090505020號文,並取消 bsli 板友的警告。 以上 中縣板板工 chpolk -- ╭═══╬═══╮╭═══╮╭═══╯ ________________ ║ ║ ║╠═══╣ ╭══╯ 生活娛樂館 ║ ║ ║╠═╮ ║ ╚══╯ TaiwanPlaza 台灣 Σ台灣遊園地 ║ ║ ║║ ╰═╣╭═══╯ Taiwan2 台灣 Σ中台灣 ║ ║ ║╠═══╣║ ╮ TaichungCont 中縣 ◎中縣板 ╰═══╬═══╯╩╦╦╦╩╚╦╦╦╝板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209.118 ※ 編輯: chpolk 來自: 220.130.209.118 (05/06 12:42)

05/06 19:23, , 1F
一個板搞得這樣霧煞煞的 看得真的很心痛 埃...
05/06 19:23, 1F

05/06 19:59, , 2F
那樓上有啥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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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1:17, , 3F
板主也是人 平常要忙工作 一個月前的事不小心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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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1:19, , 4F
他怎麼不在文章中註明已獲得板主同意 推文何必這麼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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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2:56, , 5F
既然是自己「忘記」!除公告撤回外,也要公開致個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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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2:59, , 6F
沒這麼嚴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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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3:10, , 7F
我不懂 為什麼一定要針對板主的一時疏忽這般咄咄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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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3:12, , 8F
沒錯,1個多月前的事,換作是我也忘光了吧。何況,寫信問了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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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3:13, , 9F
主,板主說可以,卻沒把握機會將問卷po出,隔了一個多月才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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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3:14, , 10F
板主一定也跟當事人道過歉了 我真的不了解為什麼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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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3:14, , 11F
不會有點瞎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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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40, , 12F
大街上罵人,然後小巷裡道歉嗎?←有人接受,但我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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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41, , 13F
兩造我都不認識,會想推文發表意見!是因為第一次看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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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42, , 14F
第一次看到版會用「xx懲字第xxxxx號文」的仿公文形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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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43, , 15F
模仿政府的公文書OK!但行使公權力也要負相對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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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44, , 16F
豈能一句「忘記」就算了!?若今天有公權力的政府因疏乎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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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47, , 17F
樓上諸君懲處,不知諸君作何感想??鄉愿的說沒那麼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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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48, , 18F
那麼國家賠償法可以廢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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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50, , 19F
愛仿公文書,疏乎了卻不負相對責任!?只能說好大的官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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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51, , 20F
違規者是否也要說我不懂為什麼一定要針對我一時疏乎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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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52, , 21F
不就只是一個警告+刪文?板主也沒水桶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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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52, , 22F
有這麼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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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53, , 23F
版主公開為自已道個歉 有那麼難嗎????? 不過是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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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55, , 24F
承認自己的錯,那麼難啟口嗎?又不是要他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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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57, , 25F
試問,bsil板友看法跟你一樣?他是否也覺得板主要給他個道歉?
05/07 22:57, 25F

05/07 22:59, , 26F
試問,政府施暴,受暴者也坦然接受!旁人就不能發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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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00, , 27F
呵,我覺得你講的太過極端,就這樣。我講輸你,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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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06, , 28F
我只能說你太鄉愿!愛推文也要多念書!看要立足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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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08, , 29F
不要一直重覆沒那麼嚴重..這種鄉愿的話!卻又說不出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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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09, , 30F
有什麼道理可言?!換作是我,1個多月前的事情也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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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09, , 31F
再說,問卷跟中縣板有啥關連?板主願意讓他po已經對他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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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10, , 32F
沒把握當下時機po文,1個多月後才po文,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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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11, , 33F
不就是一個警告和刪掉文章罷了?!很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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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11, , 34F
是!我書沒念你多!念的也是沒人知道的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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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又如何?!講難聽一點,bsli板主都沒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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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12, , 36F
何必"別人吃麵你在喊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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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12, , 37F
所以善忘的人不適合執行公權力!包括你!今天政府發執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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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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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13, , 39F
你,幾個月後來給你開單說你違法營業?申訴時才說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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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善忘的人不適合執行公權力!"這句話你想表達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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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可以說幾個月前的事誰記得住?我有發執照給你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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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17, , 42F
網路上的公開文,每個人都有公開回應和發表意見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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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18, , 43F
不喜歡被回應或推文,那麼請回私心信箱不要公告!公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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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19, , 44F
更正”私人信箱”!連這種網路社群自由都不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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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20, , 45F
若不是當事者就不能發表意見!ptt各大版可能都沒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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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21, , 46F
若用你何必"別人吃麵你在喊燒"?!的歪理?那麼整句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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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22, , 47F
你又在喊什麼燒嗎?還是你是兩造的分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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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23, , 48F
哈哈,睡覺實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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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25, , 49F
念鳥大學不可恥!把自已在網路上亂發表意見的時間多看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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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00:23, , 50F
以公文書寫公告不過是種模式 卻要因此道歉 莫名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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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0:20, , 51F
是要為「忘記」道歉!上面說的那麼清楚..閱讀能力..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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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09:38, , 52F
一直酸人 那你要不要也公開道歉 扯到公權力的不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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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09:41, , 53F
還是板主必須將板上大大小小文章包含信件一字不漏全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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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09:44, , 54F
明明板主也跟bsli協調好了 你到底要爭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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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09:45, , 55F
難道一時疏忽對不起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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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09:53, , 56F
一直把問題放大 是模糊焦點還是沒看清楚重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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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00, , 57F
執行公權力的人沒為自己錯誤公開道歉之前 人人可口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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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02, , 58F
是是 what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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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02, , 59F
筆伐 那請問你又在爭什麼 爭取大家和你一起鄉愿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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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06, , 60F
各大版常有抱怨警察執勤的文章 那們閒可以去多勸勸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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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07, , 61F
我倒是覺得你的時間比較多一點 何妨多關心關心各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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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08, , 62F
可搬出你的道理:「難道警察一時疏忽、過當對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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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09, , 63F
至於警察值勤抱怨文跟這是兩碼子事 扯那麼多又想模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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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09, , 64F
你這是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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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11, , 65F
版文可以『懲文』就是執行公權力!執行版主權力又「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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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11, , 66F
如果像你這養把說法一套再套 那也不需要唸什麼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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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12, , 67F
05/09 10:12, 6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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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抱怨執勤不當的警察!不能抱怨執勤不當的版主嗎?
05/09 10:12, 68F

05/09 10:13, , 69F
連這基礎種類比能力都沒有!也應該沒什麼能力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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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13, , 70F
喔 所以政府處理事情不會疏忽 真是強 你要不要介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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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14, , 71F
政府執勤不當有國家賠償法嗎?難道你不知,沒關係教育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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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15, , 72F
本版主執勤不當 只叫他公開道歉很過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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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15, , 73F
只有這種基礎能力的話 還真是國家的未來還真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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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16, , 74F
抱歉 多打了"還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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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17, , 75F
不怎麼有希望!因為沒類比能力的人太多...就好像文盲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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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17, , 76F
文盲太多的國家 往往無法是己開發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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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18, , 77F
是啊 政府值勤不當有國家賠償法加上深感遺憾
05/09 10:18, 77F
文章代碼(AID): #1A0HDXO1 (TaichungCont)
文章代碼(AID): #1A0HDXO1 (TaichungC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