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台中縣東新國中徵理化代理教師
*甄選類別:國民中學理化科代理教師一名、理化科增置專長教師一名。
*報名日期:98年8月19日(星期三)起至98年8月23日(星期日)中午十二時止。
*報名方式:
採網路與傳真方式報名。報名方式:請自行下載『台中縣立東新國中98學年度代理教師
甄選報名表』,填寫完後,請將電子檔mail至教務主任信箱:h0417822@yahoo.com.tw,
及書面報名表傳真至:04-25774301或04-25885320教務主任收。
※報名表請由台中縣教育網路中心【http://www.tcc.edu.tw/】公佈欄下載。
*報考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二)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第卅三條之
情事者;縱因事前未經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者,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 男性需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或能提出由權責機關出具於99年6月30日前免徵
或緩徵之證明者〈應具備完整證件〉。
(四) 留職停薪中之教師不得報考。
備註: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所就讀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依據教育部頒「
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規定完成認證作業,並有正式公文證明完成認證﹔不得於報
名時以切結書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 (附則一)
二、報考資格: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並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如具正式教師
資格但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已辦理複檢者,得檢具切結書及複檢單位所開具之相關
證明文件報考。切結期限為98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如屆時未取得,不予聘
任。】
(二)修畢國民中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6.142
推
08/28 16:28, , 1F
08/28 16:28, 1F
TaichungCont 近期熱門文章
PTT台灣在地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