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翻修省府舊教育廳 民眾憂破壞

看板TaichungCont (台中縣)作者 (大叔熱血不能停)時間14年前 (2012/05/21 14:0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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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霧峰報導〕霧峰區公所旁的前省政府教育廳建築,過去曾短暫做 為「省府大樓」,深具歷史意義,因土地使用分區屬停車場,加上市政府近來爭取到內政 部補助,計畫對建物進行翻修,霧峰多個民間團體擔心遭到破壞、剷平而召開座談會,希 望市府重視該建物歷史價值,共創保留和翻修雙贏。 台灣花園城市發展協會秘書長吳東明說,位於霧峰區公所旁的舊教育廳大樓,是省政府疏 遷路徑上的第一棟省府廳舍建築,民國四十五年省政府從台北遷出時,因南投中興新村尚 未完工,曾短暫做為「省府大樓」,當時擔任省主席的嚴家淦還曾在此辦公。吳東明表示 ,該建物後來由省府教育廳與衛生處合署辦公,直到衛生處遷往中興新村才歸教育廳使用 ,歷史價值不言可喻,在光復新村已登錄為台中市第一處文化景觀,省議會被指定為市定 古蹟,中興新村原有省府廳舍建築也成為歷史建築時,保留舊教育廳建築更顯迫切。 盼儘速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議 吳東明表示,因該處在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屬停車場,市府近來也爭取到經費準備翻修該處 ,擔心未妥善保存下遭破壞,因此邀請包括台灣花園城市發展協會、台中市屯區社區大學 、中華民國霧峰文化創意協會和絲田水舌生態永續實業等團體,召開座談會商討對策。 參與團體希望市政府文化局儘速召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文化資產審議會議」,賦予 舊教育廳建物明確的文化資產定位,讓建物活化利用可在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促成建物保 留和翻修雙贏,永續保留下去。 市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管理中心代理主任張祐創說,已接獲希望保留該處的陳情書,不過之 前行文區公所,公所並不同意列為歷史建築或古蹟,將依文化資產審議程序進行認定,近 期會先請專家前往勘查,若確認有價值,將會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議」,決定是否列為 歷史建築或古蹟。 -- 區公所現在還有權,同不同意列為古蹟嗎? 不是已經沒有法人地位了 -- 如果真的愛一個人 怎能不害怕和他分離       ● 而我們必須接受現實 於是長大了 寂寞就是沒有了    ﹏﹏﹏﹏﹏ ◢◣◢◣ 沒有朋友還要寂寞 即使短暫也會刻骨銘心 ﹏﹏﹏﹏﹏﹏      Siam To all the loves that bring us to life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5.235.172 fcuk1203:轉錄至看板 TaichungBun 05/21 14:08 fcuk1203:轉錄至看板 TaichungBun 05/22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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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附圖,是以文圖書館和公所之間的清潔隊辦和長青學苑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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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建築離林家宅園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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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kTky7v (TaichungC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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