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甲屈臣氏前停機車

看板TaichungCont (台中縣)作者 ( )時間11年前 (2012/10/29 11:40), 編輯推噓12(12041)
留言53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上禮拜天因為有事上台北一趟 所以將機車停在大甲屈臣氏前 因為之前停過很多次都沒事(停白線裡面) 沒想到這次回來區來被開單 過幾天收到掛號 被罰900 我一直以為停白線內 沒阻礙交通就沒事 沒想到居然被開單 是我認知錯誤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0.248.128

10/29 12:18, , 1F
最近看到別人被開單也覺得很奇怪,因為他也停白線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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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3:39, , 2F
有影響到交通,即使白線也可以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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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3:46, , 3F
就很莫名其妙,那蔣公路的攤販都可以罰,既然無心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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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3:47, , 4F
那些攤販都是違規!! 臨停汽車一堆很危險! 也沒規劃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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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3:48, , 5F
愛罰就罰,900元不好賺,無規劃便民就算,還愛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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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4:00, , 6F
上星期日下午我剛好看到警察在開..問屈臣小姐為什麼被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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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4:01, , 7F
她說..不能停兩排...第二排的會被開就算在白線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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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50, , 8F
大甲住了快30年到今天才知道大甲會開單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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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8:36, , 9F
看來都是因為新聞報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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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06, , 10F
你可以停在戶政事務所 這是密技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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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2:12, , 11F
機車併排停車會被罰 再則戶政所搬遷 現在是警備隊 也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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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公路的攤販都有組織協會跟公所報備 不然要怎麼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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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錯在先不要牽拖別人好嗎? 有問題當然先找管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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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批踢踢抱怨也不會改變你被開單的結果~找管理單位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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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摩托車不能停兩排 +1,大甲要規畫好交通很難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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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開車去逛街買宵夜的人很多,下雨天更是爆炸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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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不是牽拖,我也沒被開罰!只是覺得開罰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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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本來就很奇怪,人民是要如何安放?假使公所有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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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會有那麼多機車難停?車位難求?而且他們做生意,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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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消費者? 我不是針對攤販,而是公所沒做好整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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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則要作規劃,誰是最極端反對?到底誰是刁民? 是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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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某些不經意的推文 好像 不用那麼認真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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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原po好像只是"很有禮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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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最後公所會是怎樣的安排,總會有人不同意結果或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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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不同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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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有出現傷害人的事件與令人難看的言詞才是我們所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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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結果。也不會有什麼刁民與良民的分別,只有妥善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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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提出的問題很明顯知道大甲停車規劃的不妥善,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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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所的"治標不治本"就是妥善? 如果只是從單一面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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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的事情就是你所謂的刁民,但我們看到根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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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很驕傲的說我們是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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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23:57, , 32F
打雙黃燈佔據車道的不開,找無關緊要的無辜機車開單充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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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23:59, , 33F
這樣交通根本不會改善,上面的只會指示,只要看到成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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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0:01, , 34F
倒楣的是沒檔到路的人,只檔到法源依據跟上級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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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4:36, , 35F
有違規怎麼會無辜...擋車道的不管是該做的卻沒做,但是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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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4:37, , 36F
後面那句無關,強盜不抓並不代表小偷就不該抓,兩者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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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6:03, , 37F
可是實際上警察忙著執小法 就沒有時間體力執大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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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6:04, , 38F
而大法不執 對社會大眾的危害是相對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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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6:05, , 39F
也不是反過來比喻 "小偷不該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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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6:08, , 40F
大家都希望大甲變好 如果某些阻礙交通的合法(?)攤販繼續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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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6:09, , 41F
大家會覺得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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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市區停車基本上是死棋,早期沒有規劃好,現在很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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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所再怎麼規劃也沒用,市區就是沒公有地蓋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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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蓋在郊區,你會願意等30分鐘接駁公車只為了去鎮瀾宮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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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3:29, , 45F
既然治本無望,那只好改採治標。ex:嚴格取締違規停車或是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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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汽車一小時80元、機車50元以價格制停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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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29, , 47F
我覺得樓上對現況的大甲分析很實際,但我不認為是死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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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是可以影響的,但重點在居民和那些攤販肯不肯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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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31, , 49F
大甲觀光越蓬勃,是在地人所樂見,限制停車輛不等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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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33, , 50F
叫大家不要來大甲逛?這樣是否過於悲觀? 其實反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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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34, , 51F
在怎麼複雜的大都會都可以整合,讓我覺得區區的大甲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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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36, , 52F
以,如果居民和商家以及區公所有共同共識,相信大甲會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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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37, , 53F
好,這不是你我所樂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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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ZVghd0 (TaichungC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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