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要國道不要隧道 石岡人連署訴願

看板TaichungCont (台中縣)作者 (磊晶)時間12年前 (2014/04/27 22: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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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要國道不要隧道 石岡人連署訴願 爭論多年的國道四號延伸至東勢案,市府已公告路線,不過,反對「石岡路段採取隧道方 案」的居民,也發起「給我國道,不要隧道,搶救大台中二百萬人水源安全」連署訴願, 對此,市府法制局指出,訴願是人民的權利,收到後會依法進行審查。 國道四號延伸到東勢,後來改成「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市府交通局去年底公告 路線,東勢部分為國道四號豐原端台三線路口起,以隧道穿越台三線南側的公老坪山區, 出隧道後跨越台三線與東豐自行車道,沿大甲溪南岸佈設路堤東行,再往東南延伸並跨越 大甲溪到東勢大橋東側止,總長約九.三公里,隧道長約二公里,總經費九十一億元,預 計從去年起至民國一○九年完成。 不過,反對打隧道的石岡區民委託律師柯劭臻,擬向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訴願,他們認為 「國道四號選錯路線,風險無限」,石岡路段採隧道方案,總長近十公里,每一公尺要價 近一百萬元,只為省十分鐘路程;石岡區地層破碎,不適合打隧道,又是水源保護區,上 述方案把石岡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當成是開玩笑的黑箱作業,更把大台中二百萬人 的飲用水安全拿來豪賭」,「要國道,不要隧道,不要第二個小林村」。 市府法制局長林月棗指出,訴願是人民的權利,不過,要有行政處分,被處分人或利害關 係人才可提訴願,上述訴願案是否符合程序要件,由審議委員會認定。 交通局交通工程科長何文瑞指出,這件道路工程案,正由建設局進行細部規劃,尚未完全 定案,也未確認動工時間;記者聯繫市府建設局三次,該局則指主管與承辦人員都在開會 。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7364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11.8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ichungCont/M.1398608315.A.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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