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貪污假釋檢察官轉律師 台南地院判准加入已回收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貓熊醬)時間9年前 (2017/02/09 20:07), 編輯推噓-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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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d5itcT ] 作者: Lampaininder (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貪污假釋檢察官轉律師 台南地院判准加入 時間: Thu Feb 9 20:06:11 2017 https://udn.com/news/story/2/2273818 聯合報 貪污假釋檢察官轉律師 台南地院判准加入律師公會 2017-02-09 11:20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3年前貪污罪假釋的南投地檢署前檢察官王朝震,日前以律師身分向台南律師公會申請入 會執業,被以犯貪污罪不適任律師為由否決。他對台南律師公會提出民事告訴,請求同意 加入律師公會。台南地院法官認為,王並未被「律師懲戒委員會」除名,因此依律師法, 判台南律師公會應讓王朝震入會。 王朝震曾任台南地檢署、高雄、南投地檢署檢察官,90年在雄檢任內喝花酒,被公懲會處 分休職半年;92年底復職調任南投地檢署,交往複雜,經常喝酒,甚至傳酒醉無法出庭, 請同事幫忙。後來偵辦他貪污案的檢調人員,還曾監聽到他相驗時醉茫茫,請檢察事務官 代勞相驗。 台南地檢署在96年查出,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朝震偵辦方姓前立委的兒子違法稅捐稽徵法 案件時,透過書記官黃國南牽線,涉嫌收受方15萬元賄款,將全案不起訴處分;他又以檢 察官的身分,勾銷友人超速罰單。兩罪合併判刑7年半確定,他99年11月入監,103年5月 假釋,後以律師身分向台南律師公會申請入會執業。 一審法官認為,依律師法,不得擔任律師的條件,是需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除名。南律 公會雖一再以自律自治精神拒絕王朝震入會,但如得由各公會自行審查會員資格,無異創 造法律未規定的律師公會審查權,不僅違反律師法,也徒增對律師的執業限制、侵害憲法 保障的人民工作權,判公會敗訴。 台南律師公會指出,王朝震在檢察官任內辦案收賄,足喪失執行律師的信譽,不適合當律 師,若讓他執業,恐讓律師成為問題司法官的回收桶,扼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本案已上 訴二審,公會也盼儘速修改律師法,刪除須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才能除名的規定。 「請給更生人一條活路。」目前在高雄執業的王朝震表示,台南律師公會拒絕他入會沒有 法源依據,且只著眼於他的過去,對他很不公平。「更生人生活不易,我都這樣了,何況 其他更生人。」他認為,律師是魔鬼的代言人,靠為被告辯護營生,為何排斥有前科的更 生人進到公會 ,「滿矛盾的。」希望律師公會別再上訴,把公會資源用於公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21.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6641975.A.99D.html

02/09 20:06, , 1F
優良律師
02/09 20:06, 1F
Lampaininder:轉錄至看板 Lawyer 02/09 20:06

02/09 20:07, , 2F
賴清德,你有夠可惡!
02/09 20:07, 2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andajohn (182.234.186.110), 02/09/2017 20:07:54

02/09 23:48, , 3F
這跟賴有什麼關係?
02/09 23:48, 3F

02/09 23:48, , 4F
地院歸賴管?
02/09 23:48, 4F

02/10 15:50, , 5F
罵錯人了 馬英九負責下台
02/10 15:50, 5F
文章代碼(AID): #1Od5kR0q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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