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恐怖追求者」偷內衣PO網炫耀 警方:一次涉4罪已回收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幼蟒)時間9年前 (2017/08/19 08:46), 編輯推噓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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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恐怖追求者」偷內衣PO網炫耀 警方:一次涉4罪 2017-08-19 00:0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一名銀行OL到PTT台南版PO文, 自稱遭「恐怖愛慕者」追求,男 子不僅常到銀行偷拍她的照片,將照片公開PO網,甚至夜間還到她家門口,偷走她的「貼 身衣物」PO上臉書炫耀,讓她很煩惱,但不曉得如何能阻止男子,警方指出,該名恐怖追 求者一次可能觸犯了4條罪嫌, 分別是妨害秘密妨害自由個資法竊盜罪,希望OL盡 快報案,警方會幫她解決困擾。 OL在PO文稱,這個追求者是她的國中同學,住在她家附近,從大學時因為都在嘉義念書, 因此同學展開追求,但是她都沒有答應,沒想到畢業後她回到台南的某間銀行任職,同學 知道竟然偷拍她的上班狀況,還PO上「表特版」。 OL得知自己被偷拍很傻眼,調了監視器後才得知,同學來偷拍她上班,甚至這幾年來追求 者還常常到她家門口,偷拿她的貼身衣物,拿完之後還放在臉書上炫耀,讓她很困擾。 警方指出,若OL的PO文屬實,又有證據, 那麼這名追求者可能一次觸犯了4法,偷走內衣 涉嫌妨害自由與竊盜,到OL上班地點偷拍,則涉嫌了妨害秘密與個資法,如果覺得困擾可 到就近的派出所報案。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676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218.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503103577.A.548.html

08/19 09:01, , 1F
這效率.....是關鍵字搜尋建功嗎(誤
08/19 09:01, 1F

08/19 09:21, , 2F
沒報警就先被抄了
08/19 09:21, 2F

08/19 09:33, , 3F
還沒報警先有新聞XDDDD
08/19 09:33, 3F

08/19 10:25, , 4F
不是有駐板警察嗎?
08/19 10:25, 4F

08/19 11:37, , 5F
還沒報警先有新聞,受害者Po文發問卻不報警,黑人問號
08/19 11:37, 5F

08/19 11:38, , 6F
所以事主報警了沒啊
08/19 11:38, 6F

08/19 11:44, , 7F
可能還沒吧…
08/19 11:44, 7F

08/19 12:02, , 8F
這也抄太快....
08/19 12:02, 8F

08/19 12:06, , 9F
有時間PO文不如先報警,這年頭的人到底是...
08/19 12:06, 9F

08/19 12:49, , 10F
話不能這麼說,一報警等於鬧大,原PO如果較念舊會想給對
08/19 12:49, 10F

08/19 12:50, , 11F
方一個機會,只要知難而退就好,所以才上來問
08/19 12:50, 11F
文章代碼(AID): #1PbufPL8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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