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自112年3月31日施行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時間2年前 (2023/04/02 03:35), 編輯推噓-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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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inyurl.com/55psta4k 2023年3月28日 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自112年3月31日施行 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2條附表,提高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罰責,自112年3月31日施行, 另非號誌化路口停讓之裁罰,亦於此次一併修正。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本次修正重點包括行人安全及非號誌化路口安全兩部分,在提高 行人安全部分,為改善行人事故,促使駕駛人確實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保護行人及弱 勢用路人,故提高相關違規裁罰金額。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 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 、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若不暫停讓攜帶 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由現行處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 大型車由現行處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機車維持2,400元)。 在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部分,若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 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或是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 標誌、標線指示,皆從現行處罰6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 型車處罰1,800元。另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則由現行處罰9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 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籲請汽機車駕駛人禮讓行人,並落實遵守非號誌化路口之停讓觀念,以 避免交通事故,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8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80377733.A.5A9.html

04/02 09:01, 2年前 , 1F
需要修改的交通法規還會很多,只因為現在國外媒體報導行人
04/02 09:01, 1F

04/02 09:01, 2年前 , 2F
地獄才改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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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9:03, 2年前 , 3F
沒事啦 先發個新聞內宣有做事
04/02 09:03, 3F

04/02 09:03, 2年前 , 4F
之後警察不抓就沒事了
04/02 09:03, 4F

04/02 11:07, 2年前 , 5F
笑死!法規訂那麼多、警察不取締是有屁用喔?還會自行解釋
04/02 11:07, 5F

04/02 11:07, 2年前 , 6F
無立即危害,勸導即可這種凌駕白紙黑字的法規
04/02 11:07, 6F

04/02 14:34, 2年前 , 7F
咻~ 過去了! 誰取締呢?
04/02 14:34, 7F

04/02 17:31, 2年前 , 8F
有惹到你嗎
04/02 17:31, 8F

04/02 17:40, 2年前 , 9F
期待台南警察取締,還不如期待遇到有良心的駕駛。
04/02 17:40, 9F

04/02 17:41, 2年前 , 10F
行人穿越道內縮要不要先做?一定要讓行人在最靠近路
04/02 17:41, 10F

04/02 17:41, 2年前 , 11F
口的地方穿越才可以嗎?QQ
04/02 17:41, 11F

04/02 18:27, 2年前 , 12F
惹到你了嗎
04/02 18:27, 12F

04/02 20:20, 2年前 , 13F
新聞OP,前篇為 #1a8iE3cj (Tainan)
04/02 20:20, 13F
文章代碼(AID): #1aA8U5Mf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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