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行人過馬路沒走斑馬線 被警攔查怒嗆「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億載金城武)時間8月前 (2025/04/25 13: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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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過馬路沒走斑馬線 被警攔查怒嗆「白目」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去年6月間因違規穿越馬路,被警員攔查,他心生不滿,竟當街辱罵「l ān-muā」、「白目」,結果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雖然阿輝辯稱是因為遭到警員刁難才 會說氣話,但並未獲得台南地院法官採信,日前仍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000元,得易 服勞役8日。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去年6月間行經台南市安平區慶平路與安億路的交岔路口,因未依標 線穿越馬路,被警員攔查,他竟心生不滿,當場在路邊辱罵警員「lān-muā(台語,膦 蔓)」、「白目」。 阿輝到案之後矢口否認犯行,他強調,不記得當時穿越馬路有無走斑馬線,因為現場很熱 鬧,沒有聽到警員的聲音,他自認沒有違規,也願意配合調查,卻遭到警員刁難,一氣之 下才會說出那些話。 但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阿輝的犯罪事實有警員職務報告、密錄器譯文及影像截圖、檢方勘 驗筆錄等證據為證;此外,經查詢教育部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網頁,「lān-muā」是 用以形容他人厚顏無恥、流氓、不要臉的樣子,「白目」則用以形容他人不識相、不知好 歹,確實都是負面的貶抑用語,屬於貶低個人社會評價、人格尊嚴的侮辱性言語。 法官表示,阿輝僅因細故心生不滿,一時衝動竟當街辱罵警員,行為確實不應該,考量到 他犯後否認犯行,至今仍未與警員達成和解或調解,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他罰金8000 元,得易服勞役8日,全案仍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425/2949556.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4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45557880.A.3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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