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婦罵鄰居畜生 判賠2萬確定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射精)時間14小時前 (2025/04/26 09:17),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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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良傑/台南報導 2025年4月26日 週六 上午4:10 蔡姓婦人長期與鄰居陳姓男子有土地糾紛,雙方之間爭吵不斷,去年2月8日晚上,蔡婦意 有所指的罵了一句「畜生吃飯吃完了阿(台語)」,被陳男告上法院求償10萬元;蔡婦辯 稱她指的是陳男家養的狗,不被法官採信,判賠2萬元。蔡婦不服提起上訴,因程序不合 法又被台南地院駁回,不得抗告確定。 陳男提告主張,他與蔡婦為鄰居關係,因土地爭議有嫌隙,去年2月8日晚上近8點,蔡婦 在住處門前,對他出言辱罵「畜生吃飯吃完了阿 (台語)」,對他公然侮辱,毀損他的 人格及社會評價,名譽損害與精神痛苦,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 蔡婦到庭時辯稱,多年來,她被陳男言語騷擾、挑釁,陳男還在她的住處前立牌書寫羞辱 文字,當時她指的是陳男家的狗。刑事部分,陳男告蔡婦公然侮辱判無罪,蔡婦請求駁回 陳男索賠。 簡易庭法官審理後認為,當面指稱他人「畜生」,足使聽聞者感覺難堪,屬不法侵害他人 名譽。蔡婦雖辯稱是指陳男家裡的狗,她並不否認是對陳男所為,蔡婦所辯不足採信,判 賠2萬元。 蔡婦被判賠後不服提起上訴,反控陳男在前年7月、8月間,用難聽的罵人三字經稱呼家裡 的狗為畜牲;且從前年8月至今年3月間,經常在家車前催汽車油門,再用工業電扇將廢氣 吹往她的住家或言語騷擾,陳男是藉提告賺取和解金。 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原審判決認定蔡婦所謂「畜生」是指陳男,顯有違誤,但蔡婦提上 訴卻未具體指出原判決認定事實有何違背法令、解釋及其具體內容,她的上訴程序不合法 ,予以駁回,不得抗告。 https://reurl.cc/0KK1a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236.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45630231.A.E7D.html

04/26 14:46, 8小時前 , 1F
台南高分院 113,上易,711
04/26 14:46, 1F

04/26 16:44, 6小時前 , 2F
...八卦板的推文大概要賠不完了
04/26 16:4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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