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年當詐團車手騙逾53萬 父親失職須連帶賠償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尋尋覓覓)時間4小時前 (2025/06/24 05:01),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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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當詐團車手騙逾53萬 父親失職須連帶賠償 17歲蔡姓少年涉當詐團車手騙走吳姓老婦53萬4千元,台南地院判蔡姓少年的父親與兒子 要連帶負賠償責任。(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25/06/23 16:52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一名吳姓老婦人於2024年8月被詐騙集團假冒公務員及警察騙 走53萬4千元積蓄,錢交給當時年僅17歲的蔡姓車手。吳婦不甘心被騙、對蔡姓少年及其 父親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審認蔡父對未成年兒子有監護責任、判少年與其父親須連帶賠償 吳婦53萬4千元,還可上訴。 吳婦提告主張,2024年8月初,當時17歲的蔡姓少年加入不詳詐欺集團分工負責取款。此 詐團成員於同年8月2日起,假冒戶政、警察等公務員聯繫她,佯稱她涉及刑案、須配合調 查名下銀行帳戶及資金,使她陷於錯誤、依約前往金融機構臨櫃提領32萬6千元,同年8月 15日下午將領出的現金及名下3張金融卡交給蔡姓少年,事後再提領20萬8千元交付詐團。 蔡姓少年依詐團成員指示、將得手贓款放到不詳的計程車內,讓吳婦損失53萬4千元。吳 婦為此對蔡姓少年及其父親請求連帶賠償所有損失。 警方事後在高雄逮獲蔡姓少年、將他移送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蔡父出庭時辯稱,他 與兒子目前都無力負擔吳婦求償,因他母親罹癌,需要治療、醫藥費,他願以10萬元分期 賠償吳婦。 法官認為,蔡姓少年擔任詐騙集團車手,要對受害人負起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蔡擔任車手 時、年僅17歲,蔡父是兒子的監護人,對兒子負有保護與教養的權利義務,蔡父應與兒子 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判父子兩人須賠償吳婦53萬4千元。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508404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67.1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50712468.A.003.html

06/24 05:36, 4小時前 , 1F
當車手比較好賺
06/24 05:36, 1F

06/24 07:02, 2小時前 , 2F
以後國小作文會不會有人寫我要當詐騙王?
06/24 07:02, 2F

06/24 07:30, 2小時前 , 3F
那位父親會不會心想當初應該射在牆上+衛生紙上
06/24 07:30, 3F
文章代碼(AID): #1eMS2K03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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