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 幫人養女兒10年 綠帽男獲賠93萬
台南 幫人養女兒10年 綠帽男獲賠93萬
04:10 2025/10/03
中國時報 郭良傑 、台南
台南市一名男子被前妻戴綠帽,替前妻及其情夫養了10年的女兒,經DNA鑑定結果後,他
到台南地院聲請對前妻追討扶養費,獲判賠93萬元。(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台南傳真)
阿強與前妻小美(均化名)婚後育有2名女兒,2018年協議結束9年婚姻,2名女兒歸他扶
養。但他卻發現,二女兒習性、五官均與家族成員不同,他委請鑑定DNA,結果發現2人沒
有血緣關係,竟是被前妻戴綠帽,幫別人養女兒10年,他怒告前妻、要求返還代墊扶養費
,獲判賠93萬元。
阿強與小美於2009年9月結婚,育有2名女兒,2018年7月協議離婚,女兒都歸他扶養。後
來他卻發現,二女兒的習性、五官與他、大女兒及家族成員都不同,2024年12月他委請第
三方鑑定單位,就他與二女兒的DNA進行基因圖譜型別分析鑑定,結果明確排除他與二女
兒的「一親等直系親緣關係」。
二女兒自2014年出生後便由阿強扶養,他與小美離婚後,亦約定由他行使親權扶養,殊不
知小美竟給他戴綠帽,早在11年前發生外遇,懷了別人的孩子,他被蒙在鼓裡,幫小美及
她的外遇情夫養女兒10年,令他心有不甘,到台南地方法院聲請返還代墊扶養費。
阿強向法院聲請,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核算,台南市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性支出是1萬800
0多元不等,10年共約251萬3000元,因他對二女兒既然無扶養義務,小美受有利益,他依
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向小美請求返還10年又4個月的代墊扶養費用。
因小美未到庭,也沒有任何書狀答辯,法官依阿強提出的DNA鑑定報告,認定其為真實。
再考量阿強經濟情況,核算每月所需扶養費用應以1萬5000元計算,10年又4個月共186萬
元,此費用應由小美及其二女兒生父來負擔,阿強依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向小美請求數
額為93萬元,全案可上訴。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10030006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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