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好市多台南店結帳插隊遭制止 作勢肘擊對
好市多台南店結帳插隊遭制止…作勢肘擊對方 法官判罰錢不准緩刑
2025-10-11 13:26 聯合報/ 記者 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許姓男子今年3月19日在好市多台南店內結帳插隊,遭李姓男子制止,竟趨前舉起左手作
勢毆打,經李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送辦,許辯稱是舉手抓癢,雖與李以1200元和
解,因有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等3前科,法官認他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罰金4000元,不予
緩刑。
許坦承當天晚間6時40分在好市多店內與對方發生爭執,並舉起右手,但矢口否認有何恐
嚇危害安全犯行。
他辯稱,他在理論的過程中,因為他的背很癢,他就手舉起來抓癢。
警方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證明2人發生爭執後,許身體突然趨前,並舉起左手至右側肩
膀處,以手肘朝向李作勢攻擊,並隨即將左手放下,而未有抓背的情形。
李更控訴,許對他恫稱「會怕就好」。
檢方指出,經查案發時、地監視器影像僅有畫面而無聲音,且拍攝畫面較遠而未能收錄、
攝得許確有對李為上開言詞嘴型,除李單一指訴外,無其他證據可佐,惟此部分如成立犯
罪,因與前起訴部分有接續犯關係,而為起訴效力所及,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台南地院指出,參諸許作勢肘擊動作,自足使李感到心理受迫、畏怖無疑。許主觀上有以
此惡害通知,而致生危害於李生命、身體安全之意,客觀上並已使李深感畏怖而報警,許
所為顯已合於恐嚇危害安全罪構成要件。
法官審酌,許僅因細故即以作勢肘擊動作恐嚇李,造成其內心恐懼,又考量他犯罪後仍否
認犯行,未見悔意態度,兼衡許已與李調解成立,獲得諒解等一切情狀,認許犯恐嚇危害
安全罪處罰金4000元。
然而,法官斟酌許前因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案件,經判刑或緩刑等處分,可見他前涉犯
刑事犯罪時,已有2次經檢察官、法院給予緩起訴或緩刑機會,許仍於本案第4度涉犯刑事
犯罪,衡量他於警詢、偵查及審理中非單純否認犯行,更以不符監視器錄影畫面所攝客觀
事實的抓癢詭辯之詞試圖卸責,難認有深刻悔悟之心,許雖已賠償1200元與李調解成立,
為使他確實記取教訓,認不宜給予緩刑。
台南地院認為,許男僅因細故即以作勢肘擊動作恐嚇李男,造成其內心恐懼,又考量他犯
罪後仍否認犯行,兼衡雙方調解成立,認他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罰金4000元。圖/本報資
料照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06367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11.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60296436.A.5F3.html
推
10/13 03:18,
4小時前
, 1F
10/13 03:18, 1F
Tainan 近期熱門文章
PTT台灣在地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