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 陳幸妤人沒到診所卻有病歷 衛生局查趙建銘違反醫師法

台南市衛生局十四日下午前往趙建銘執業的兆福脊椎骨科診所稽查,查出陳幸妤未看診,
診所卻提供藥物等違規情形。(衛生局提供)
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長女陳幸妤日前在前夫趙建銘執業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區留下長文,指稱
自己肩膀肌腱斷裂後,趙建銘多年來曾拿玻尿酸、類固醇等藥物回家替她治療,引發是否
涉及違反醫療相關法規的疑義。台南市衛生局14日下午派員前往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
稽查,結果查出診所雖替陳幸妤製作病歷,但負責醫師表示她從未到院看診,已違反《醫
師法》,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另診所藥師也被查出調劑藥品後未依規定於
處方箋簽名或蓋章,同樣挨罰。
陳幸妤日前以本人帳號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區留下一星負評,除了自曝兩人已經離婚
,也對趙建銘過去處理家人傷勢的方式提出質疑。她提到,兒子腳骨打球受傷後接受PRP
治療,後來拍攝MRI才發現骨折;自己則因肩膀肌腱斷裂,多年來由趙建銘拿玻尿酸、類
固醇到家中替她施打,直到後來轉往其他骨科診所接受PRP治療,症狀才有所改善。相關
言論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醫師將藥物帶回家替家人治療是否合法。台南市衛生局14日下
午派員前往位於中西區的兆福脊椎骨科診所實地稽查,並抽查相關病歷及藥品交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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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衛生局十四日下午前往趙建銘執業的兆福脊椎骨科診所稽查,查出陳幸妤未看診,
診所卻提供藥物等違規情形。(衛生局提供)
台南市衛生局副局長林碧芬表示,經查診所針對陳幸妤雖有病歷,但負責醫師表示她從未
到院看診,已涉及違反《醫師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衛生局將依同法第29條規定,處2萬
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另經查核,診所雖有藥師進行藥品調劑,但調劑後未依規定在
處方箋簽名或蓋章,違反《藥師法》第18條規定,將依同法第22條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
下罰鍰。
中華日報
https://www.cdns.com.tw/articles/144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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