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坪林北勢溪 6月起開放垂釣

看板Taipei (台北)作者 (夜晚的星星已不再亮)時間15年前 (2011/04/18 12: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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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祐齊/坪林報導】 2011.04.18 03:37 am 坪林鄉北勢溪封溪護魚11年有成,坪林區長王潮清昨天宣布,6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將開放坪林鄉北勢溪部分溪流垂釣,但嚴禁釣客使用倒鉤、施放誘餌或撈捕、電魚等方 式捕魚,以維護生態保育。 王潮清強調,公所原本規畫6月1日起將首創溪流垂釣收費措施,也就是「分月分區垂 釣」收費制度,但因市府農業局收費制度尚未審核通過,暫緩實施。 王潮清表示,公所規畫收費制度通過後,垂釣者都須申請許可證,1日證300元、2日證 500元、月證2500元,通過後優點是除增加市府自有財源外,還可聘請保全在坪林封溪護魚 流域執行護魚任務,也增加就業機會,一舉兩得。 王潮清說,區公所規畫6月1日起,每日開放500人垂釣,並限定每人每日漁獲量限3公 斤(外來魚種不在此限)。建議釣客垂釣當天,可先到坪林區旅遊服務中心(坪林區坪林 里國中路3號)申請垂釣證,詳情可電洽26658020。 另外,民眾釣起的台灣馬口魚和苦花在15公分以下、香魚10公分以下、其他魚種7公分 以下,都應立即放回溪裡,否則依法開罰。 坪林鄉公所強調,坪林區全區流域,仍有部分未開放,即為「坪林金瓜寮流域及北勢 溪部分區段,自坪林自來水廠前(國道5號北宜高速公路橋墩)下游起至粗窟里灣潭清雲殿 」,都還是全年封溪禁漁,請釣客不要以身試法;若違反規定,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5款規 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 【2011/04/18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279407.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73.137
文章代碼(AID): #1DgxhsYq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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