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創舉!安檢沒過 店家門貼標章

看板Taipei (台北)作者 (夜晚的星星已不再亮)時間15年前 (2011/04/21 17: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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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 2011.04.21 04:42 am 台中夜店大火燒出公安危機,市長郝龍斌繼上月宣布成立「公共安全稽查小組」,昨 天市府公共安全督導會報再宣布,下月1日起創全國之先,要在公安檢查不及格店家門外張 貼「不合格場所」標章,民眾消費時能一目了然,提高警訊。 市府公共安全稽查小組由消防、建管、商業處等單位聯合定期抽查,不合格標章的大 小與一張A3紙一樣,上面註明不得擅自撕毀或遮蔽。 市府建管處使管科長洪德豪表示,若不合格項目未改善就擅自撕毀或遮擋,可依原處 分採連續罰。 消防局表示,未來各單位分頭稽查或聯合稽查發現不合格店家都可張貼標章,也就是 說,店家若有建管、消防等多項不及格,外牆可能會有不只一張的標章。 不過,不同的公安檢查項目,「張貼」標準也不同。建管部分,洪德豪表示,只要違 反建管法規且無法立即改善的店家,就會當場開罰且立即張貼不合格標章。 消防部分,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莫懷祖說,未來檢查不合格,會先要求一個月內限期 改善,並上網公告不合格清冊,若期限內仍未改善,馬上開罰且張貼不合格標章。 郝龍斌昨在會報上說,真正有公安疑慮不是已「登記在案」的店家,反而是未登記在 案、甚至非法經營的店家。他要求聯合稽查小組加強這類稽查,另民眾只要檢舉,也一定 要派員檢查。 消防局表示,公安聯合稽查分三階段,第一階段由各單位進行常態抽查,檢查結果送 交稽查小組。 第二階段由稽查小組針對各單位檢查結果再抽查、稽核,每周固定出勤3天,第三階段 將每月稽查結果送市府高層稽核。另結果會在每兩個月一次的公安督導會報上進行報告、 討論。 【2011/04/21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286465.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73.137
文章代碼(AID): #1Dh_vdBp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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