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執法不講情理 5瓶假酒罰5萬 貧病老夫妻快被逼死

看板Taitung (台東)作者 (+12=30)時間15年前 (2010/02/05 08:10), 編輯推噓7(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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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不講情理 5瓶假酒罰5萬 貧病老夫妻快被逼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5/78/201w4.html 更新日期:2010/02/05 04:11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檢察官法外施仁,行政官執法無情;台東縣一對老夫妻 經營雜貨店,去年被縣府查獲5瓶假酒,刑事部份,檢察官體恤老婦多病,依職權 不起訴,但行政罰部份,歷經縣府裁罰、向財政部訴願被駁回,仍難逃5萬元罰鍰。 年近八旬老翁廖盛宗昨泣訴病妻已來日無多,卻為繳不出錢而寢食難安,立委賴坤成 批官員執法無情,將代打行政訴訟。 78歲的廖盛宗昨天騎機車來回80公里,從鹿野鄉專程到台東市立委賴坤成服務處, 頻頻拭淚說雜貨店一天收入才2、300元,而妻子林阿珠一週洗腎3次,還有一堆病 痛,每月醫藥費就要近萬元,連檢察官都能體諒兩老的處境,縣府官員在他一再 求情之下卻仍堅持裁罰。 檢不起訴 行政罰不手軟 縣府財政處回應說,依菸酒管理法第47條「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 私菸、私酒者,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此案裁罰前已了解廖家情況,但 遍尋法條,都無法幫他們「免除」罰鍰,在當事人已向檢察官坦承陳列假酒的情況 下,犯行相當明確,縣府須依法行政,財政部駁回訴願也證明縣府裁處並無不當。 但賴坤成出示去年10月由前縣長鄺麗貞署名的縣府裁處書指出,就算廖家陳列假酒 違法,縣府可依法裁罰,但「行政罰法」有「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的 條文,而從地方到中央,均捨此不為,不知民間疾苦,冷血執法,無異逼民走上絕 路! 72歲的林阿珠和老公經營「建成商號」雜貨店,根據台東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去年 4月中旬向不明人士購買5瓶偽造金門高粱酒,違反商標法事證明確,「姑念被告年屆 70,身體諸多疼痛,現住院治療中」,依職權不起訴。 立委批 冷血執法太無情 身為律師的立委賴坤成表示,廖家是在不知真偽的情況下購入陳列假酒,陳列並不 代表有販賣意圖,況且僅區區5瓶;就算政府認定事證明確,也應考量到當事人多病 、家貧、年老,按情節減輕或免罰,但從地方到中央的公務員都只為保護自己, 漠視老夫妻生存不易,只會說依法行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2.167

02/05 08:37, , 1F
說不罰也不合情理 假酒可是會出人命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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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8:57, , 2F
犯法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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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9:06, , 3F
等買家喝到出問題時,立委就有別套說辭啦!!官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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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9:19, , 4F
假酒不一定就有含甲醇 新聞內看起來比較像仿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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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9:19, , 5F
我今天看報紙是寫老婦一個人一直推銷 推託不下後買了幾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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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9:20, , 6F
然後沒幾天就有人來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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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13:38, , 8F
不喝酒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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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0:41, , 9F
違法就要罰吧!同情的話就是幫忙繳罰款啊!
02/05 20:41, 9F

02/05 21:31, , 10F
為何一堆人強調情理法 乾脆把法律都廢掉算了
02/05 21:31, 10F

02/05 23:25, , 11F
這已經是社會問題了而不只有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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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8:54, , 12F
本來就不該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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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0:01, , 13F
看到他們是可憐人家 也要放一馬吧! 違法的人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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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2:03, , 14F
區區5瓶!! 不過聽說已經賣了好幾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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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2:59, , 15F
萬一有人喝到假酒出了事 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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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7:06, , 16F
這算賣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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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21:26, , 17F
應該是私釀吧...鄉下不少...
02/09 21:26, 17F
文章代碼(AID): #1BQs7pGH (Tai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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