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北縣16鄉鎮市 大型新建案須設雨水貯留設施

看板TamShui (淡水)作者 (PO)時間15年前 (2010/09/22 13: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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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德峰/北縣報導〕台北縣政府水利局昨天說,縣內16鄉鎮市、20個都市計畫區,建築基地面積達1500平方公尺以上且建物面積達150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案,均須設置雨水貯留設施,設置標準比照林口特定區。 水利局水利行政科長許少?說,溫室效應造成全球氣候異常,建築基地實施雨水滯留設施可降低地區開發後增加的逕流量,並防止水患發生,已在林口試行多年,成效不錯。 20處都市計畫區從6月14日起申請新建築執照時均須設置雨水貯留設施,雨水滯留設施審查作業的詳細規定,可至水利局網站查閱,網址:http://www.wrs.tpc.gov.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2.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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