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淡水板 2015/07/05新制板規置底

看板TamShui (淡水)作者 (收收)時間9年前 (2015/07/05 20:25), 7年前編輯推噓5(502)
留言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發文限制:登入次數50次以上,退文篇數2篇以下 《 一、發文規定 》 1、於本板發(推)文視為已閱讀過本板板規並同意遵守。 2、本板僅限於討論淡水區之事務 →無淡水點之文章,板主得逕行刪除,並視違規情形處禁言及合併退文等處分。 3、本板禁止一行文、未滿30字之文章、注音文、空白文、手動置底文、CP文、洗P幣文 ◎一行文:電腦觀看該文章內容僅一行文字者, 如為發文者,請充實文章內容,若為回文者,可於原文章善用大寫X推文即可 為維護看板品質,板主得逕行刪除,並視違規情形處以禁言及合併退文等處分。 ◎注音文: 文章內容出現注音者。 →輕微違規,板主得逕行刪文,不做處分。 ◎手動置底文: 相同內容之文章於七天內出現兩次以上者。 →違者,禁言14天。 ◎空白文: 內文無任何文字者 (包含須開燈閱讀之文章) →違者予以退文 ◎CP文: 相同文章跨版發文數超過五篇者 →違者予以退文 ◎洗P幣文: 文章內容與P幣數不符合比例者 →違者予以退文 4、嚴禁發表任何人身攻擊、引發爭議、破壞和諧、挑釁、引戰、文字不雅等內容 ※ 包含發/推/噓文/簽名檔 →引發爭議及破壞和諧之定義以板友之推噓文反應及板主衡量後判定, 違反此條者,初犯處禁言七天,二犯者處禁言十四天,三犯以上者處禁言三十天。 依板主群認定情節嚴重者,處禁言三十天至一年以下, 依板主群認定情節重大且多次再犯者,處永久禁言並退文。 5、禁止任何形式詢問天氣之文章(天氣狀況請多利用置底天氣文詢問) →違者刪文,不做處分。 6、禁任何形式之買賣/合購/交換/租屋/徵才/徵室友之文章 (上列之項目以置底文方式供板友使用) →違者刪文 + 禁言三十天。 7、轉錄文章時若非本人發表,請先詢問原po同意並保留內文轉錄文章出處的綠字 ※ 未經原po同意擅自轉文者,採不告不理方式處理 →違者,板主得逕行刪文不做處分。 8、協尋人口/物品/寵物/目擊證人/行車紀錄器畫面/監視器畫面...等 →如須協助置底者,可寫信逕向板主申請,板主得依照實際狀況決定是否置底 置底時間為期十天,得延長申請,以乙次為限。 9、非板主禁止使用公告及類似字發表文章 →非站長、群組長、板主等管理人員者,不得使用公告類別發文。 公告標題鎖文或文內註明不得回/推文,仍對公告有意見或建議者,請寄信予板主群。 違反此條者,處禁言七天。 10、發文類別請見《 二、發文事項及類別 》說明 →發文類別錯誤者,板主得逕行修改,不另行告知。 11、禁止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及站規之行為 →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站規及學術網路公約(TANET公約)之行為者 板主得逕行刪文不另行公告,並於標題註明刪除原因後退文且永久禁言。 《 二、發文事項及類別 》 1、發文事項 為求版面整潔,發文標題格式為 [類別] 發文標題 ^空格一格 2、發文標題請勿使用其他括號或特殊符號 例如:◎ ★ ○ ▼ 3、發文類別 自介 ﹥標題類別為 [自介],標題不限,可自行發揮創意 ﹥請以符合淡水板預設之自介格式發表 ﹥每ID限發表一篇自介,欲更新資料者得重新發文,    但需寄信予板主群將舊文解M並刪除。   ﹥請勿藉由自介文打廣告 違者,刪文 + 禁言三十天,累犯加倍計算 閒聊&問題 ﹥文內容須符合地域性,有關淡水之人事物(同發文規定第2項) 違者刪文,經板主判定為洗文者,刪文 + 禁言三十天 ﹥不可藉由此分類,行買賣/徵物(涉及金錢)之實 違者刪文 + 禁言三十天 遊記&食記 ﹥食記請以淡水板預設之格式發表,並逐條確實填寫 ﹥遊記無預設格式,可自行發揮 ﹥考量淡水、北海岸、八里可行成一日旅遊帶,故範圍可涵蓋八里與北海岸。 ﹥食記/遊記除提供圖文版連結外,希望不要只是單純的從blog複製貼上,   需適時修改文章內容為bbs適用之純文字版。 食記/遊記若無淡水點,板主逕行得逕行刪文,不做處分 贈送 ﹥不得贈送:隱形眼鏡、隱形眼鏡藥水、束腹帶、善存(新寶納多) 克補、醫療型口罩...等衛生署公告禁止在網路販售/贈送之醫療器材。 相關網頁:http://goo.gl/K2PVGB 違者刪文 + 禁言十四天。 ﹥嚴禁假贈送真買賣文,或文章、簽名檔偷渡買賣文/表示某處可看到買賣物品 違者刪文 + 禁言三十天,累犯加倍計算   ﹥發文數以三日一篇為原則,自刪篇數包含在內 違者,初犯予以警告一次,二犯以上禁言七天 誠徵 徵物 ﹥需他人幫助之事務或徵求物品者,且無涉及金錢或利益 (涉及金錢、點數、會員卡、購票...等之徵物可利用置底文) ﹥徵求Share買一送一 ﹥禁求著作權出版品&徵求車票票根、發票、收據等相關報帳票據 以及法律上禁止在網路販售/贈送之藥品、菸酒、醫療器材 初犯處禁言七天,二犯者處禁言十四天,三犯以上者處禁言三十天。 揪團 ﹥揪團除一般揪團外,亦包含line團群組徵人 ﹥不代PO、亦不代宣傳 ﹥揪團出遊與活動時請注意自身安全 ●揪團與跟團乃個人之行為,有任何糾紛請私下處理,板主不介入處理 ●跟團時請跟家人報備時間地點與會人物...等注意事項 情報 ﹥此發文類別,每人每帳號7日以乙篇為限。 ﹥與淡水地區民生相關之生活訊息如:停水停電、地震、火災、淹水 車禍、塞車、交通管制、活動宣傳、店家優惠、課程等相關資訊 活動宣傳、店家優惠、課程等資訊,需詳列花費費用及優惠等詳細內容 違者,板主逕行刪文。 ﹥嚴禁店家自行廣告或偷渡交易文 違者,刪文 + 禁言三十天,累犯加倍計算 ﹥禁止提供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情報。違者,版主得逕行刪文不另行公告 ﹥遺失、協尋、拾獲亦使用此類別,其發文標題如下: [情報] 地點 遺失XX [情報] 地點 協尋XX [情報] 地點 拾獲XX 類別使用錯誤者,板主得逕行更改文章類別不另行通知 《三、其他應注意事項》 1、簽名檔視同文章內文,禁止以任何形式偷渡營利性質廣告、買賣文 違者刪文 + 禁言三十天,累犯加倍計算 2、團購網站連結視同團購文處理,藉情報之名行獲利之實的文章視同「獲利行為」 一律退文 + 禁言三十天,再犯者永久禁言 3、問卷文需先寄信予板主PO文內容,經板主同意方可發文 發表之問券文須於文內首行註明 已經XXX板主審核通過 未經同意擅自先發文者,板主得逕行刪文 4、受禁言處分,仍以其分身發/推文,或持續違反板規者,本身及分身一併永久禁言。 《四、附則》 1、對於板主之判決不服者,請於公告發布72小時內站內信至版主群信箱 2、倘若板主72小時內並無回信,或不服板主回覆者,得逕自至台灣遊園地組務板進行申訴 3、其它未盡事宜,板主得依台灣園遊地各板之慣例為參考,彈性處理 4、板規發佈施行不溯及既往,板規得隨時依實際需求增補修正之 5、修正或增補規定時應公告之並收錄於精華區。 6、板主保有對板規之最終解釋權 ◎板規修改紀錄 以上板規於 2015.07.05 修訂。若有疏漏之處將於日後修訂。 2016.07.07 新增第三大項第四條 2016.08.02 新增贈送第三項規定 淡水板板主群: xxxx217312/hydra603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54.2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mShui/M.1436099136.A.A87.html ※ 編輯: hydra60319 (36.230.154.200), 07/05/2015 20:26:34 2015/07/19 新增情報文細項 ※ 編輯: hydra60319 (61.230.11.131), 07/19/2015 22:57:32

07/27 04:22, , 1F
07/27 04:22, 1F

08/02 15:00, , 2F
推 :p
08/02 15:00, 2F

12/19 23:51, , 3F
#1MR1BCnL 板規?
12/19 23:51, 3F
※ 編輯: hydra60319 (36.228.130.152), 07/07/2016 20:13:00 ※ 編輯: hydra60319 (118.167.168.41), 08/02/2016 20:19:47

10/04 07:38, , 4F
10/04 07:38, 4F

11/03 08:31, , 5F
『有TKU_Talk懂?』 哈哈哈,版主好有趣
11/03 08:31, 5F

03/10 09:17, , 6F
#1OmNcGW7 "原PO開的背包客棧" 假情報真廣告?
03/10 09:17, 6F

04/28 11:52, , 7F
04/28 11:52, 7F
2018/01/04 補充cp文/空白文罰則 ※ 編輯: hydra60319 (220.141.21.159), 01/04/2018 10:05:53
文章代碼(AID): #1LcI90g7 (TamShui)
文章代碼(AID): #1LcI90g7 (TamS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