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遭爆假捐款 淡水文化園區 文化局年後討回

看板TamShui (淡水)作者 (追殺志明)時間9年前 (2017/01/12 14:00),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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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遭爆假捐款 淡水文化園區 文化局年後討回 出租場地當婚宴場所,竟然開設「捐贈收據」!本報接獲投訴,淡水文化基金會每年千萬 營收,竟然以「捐贈收據」取代「發票」企圖逃稅;淡水文化基金會強調,基金會並非營 利組織,款項皆用於推廣文化,沒有營業所得稅問題,又何來逃稅? 殼牌公司2000年將新北市定古蹟「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捐贈淡水文化基金會,歷經7年 古蹟修復,2011年以「淡水文化園區」對外開放,佔地面積約4000坪的土地,但淡水文化 基金會因拒繳每年250萬元國有土地租金,歷經7次協商仍無結果。 文化局副局長于玟表示,日前發文通知淡水文化基金會,若無法於2月8日前換約,將終止 契約關係,並收回園區土地。 淡水文化基金會董事長許慧明表示,尊重市府收回土地權責,但應具體說明後續的維護管 理機制,園區公共水電費、保全和清潔人力,是否由文化局常態性供應?未來民眾與使用 場地是否需申請或收租?應有詳細規畫。 未料,地租爭議尚未解決,淡水文化基金會又被投訴,基金會私下將「營利性」收入納入 園區場地維護所得,並一律開立捐贈收據,明顯就是「假捐款真租賃」。 投訴人解釋,文化基金會婚紗拍攝、婚宴場租等收費行為,不僅是文化局禁止項目,基金 會更以「捐贈收據」取代「發票」,這些所得明顯違法逃稅。 許慧明澄清,基金會並非營利組織,收取款項皆符合推廣文化活動的宗旨,除一律開立捐 款收據,也會詳列捐款來源,沒有營業所得稅的問題。 民間會計師認為,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有其規定,一般合乎規定的捐款 收入可免稅,但機關團體事業收入性質,若與創設目的無關,則不適用免稅。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111000459-260107 備註: 這基金會問題真的很多 之前還在哭訴說自己都沒盈利賺錢 原來是帳面上沒賺錢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15.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mShui/M.1484200810.A.BDC.html

01/12 14:40, , 1F
人家收回去要怎麼用關你屁事,還擔心這麼多XDD
01/12 14:40, 1F

01/12 21:18, , 2F
國稅局對這塊認定很亂 多的是這種亂報的基金會 查帳
01/12 21:18, 2F

01/12 21:18, , 3F
都不知道怎麼過的
01/12 21:18, 3F

01/13 18:29, , 4F
爽啦 顏老掰掰 當初這麼幫馮光遠...馮老怎沒來幫忙
01/13 18:29, 4F
文章代碼(AID): #1OTnjglS (Tam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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