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買賣文之板規變動-公告一週後施行

看板Taoyuan (桃園)作者 (搞笑藝人不好當囧)時間17年前 (2009/04/02 12:41),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親愛的板友大家好<(_ _)> 根據這次板友投票狀況,與板工們討論之結果, 有關買賣文等板規七的規定,將修改如下: 1.若要發表買賣文、合購文、代買文皆需先至本版填寫自介文。 填寫自介文超過兩週以上者,才可以PO上述種類文章。 PO自介文代表你與桃園的關係,也能保障本板板友。 很多人只是為了賣東西才來桃園版,希望透過這樣, 也能拉近板友之間的距離。 2.其餘規定皆不做更動,維持一週一人一ID一篇文。 3.若實施過程中仍覺得買賣文等文章充斥本板的話, 將依本次投票結果改成兩週一人一ID一篇文章謝謝。 4.若有其他疑義或意見,請站內信給板工群,也謝謝大家參與此次投票。 liya/moon/bb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80.125

04/02 22:36, , 1F
很久以前的自介文沒被收錄 這樣要補寫嗎 XD
04/02 22:36, 1F

04/03 23:54, , 2F
希望要,謝謝。 ^_____^
04/03 23:54, 2F

04/04 00:23, , 3F
嗯嗯 建議收錄自介文以備查 (¯(∞)¯)
04/04 00:23, 3F

04/04 01:21, , 4F
謝謝,我們的小版主都很認真收自介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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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8:04, , 5F
阿?多久的自介文...
04/07 18:04, 5F
文章代碼(AID): #19r47oOf (T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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