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交易文及店家宣傳文板規 修訂事項

看板Taoyuan (桃園)作者 (月下的雅典娜)時間17年前 (2009/04/15 16:34), 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交易文:買賣、合購、轉讓、代買、出租、售屋、共乘(贈送文除外) 1.在本板填寫自介文超過兩週以上者,才可以PO上述種類文章 2.其餘皆不做更動,舊有規定如下(請見板規7): 買賣文、贈送文若一週一人一id超過一篇,會直接刪除後面週期的文章   合購文為一週一人一id兩篇,並且同篇合購文一禮拜內不得重複再PO 代買文與共乘文視同為合購文,套用合購文規範 租屋、售屋文則是兩週一人一id一篇 二、店家宣傳文 由於店家宣傳文日漸增多 在板規行使上有所為難 所以板工們決定開放店家宣傳文 其店家宣傳文的規定如下: 1.發文必須先自介滿1個月以上 2.同一間店一個月一篇且不能多重ID發文 有相同內容的文章立即砍文 3.其宣傳文必須要有優惠活動:) 板工群 liya/bbl/mo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224.138

04/15 18:56, , 1F
會不會有人假分享真行銷,店員自己打食記勒?
04/15 18:56, 1F

04/15 19:02, , 2F
這不是沒有可能的 但是假如被發現的話 要怎麼處理??????
04/15 19:02, 2F

04/15 23:46, , 3F
但是我覺得一定要有優惠活動 有點難度
04/15 23:46, 3F

04/16 00:40, , 4F
假如 上來宣傳 不施與小惠 幹嘛還宣傳 XDDDD打免費的廣告喔
04/16 00:40, 4F

04/16 23:28, , 5F
其實要PO買賣文要等自介超過一個月有點嚴苛 一周一篇
04/16 23:28, 5F

04/16 23:29, , 6F
就差不多了
04/16 23:29, 6F

04/16 23:33, , 7F
要po買賣文 是自介文滿兩週就可po了 妳說的一個月應該是店家
04/16 23:33, 7F

04/16 23:33, , 8F
的宣傳文吧
04/16 23:33, 8F

04/16 23:41, , 9F
買賣文是自介滿兩週 用意是不要讓人家是為了PO買賣文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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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23:41, , 10F
PO自介
04/16 23:41, 10F

04/16 23:59, , 11F
假如不因自介而設限不就不會有人因買賣而打嘛@@
04/16 23:59, 11F

04/17 00:10, , 12F
po自介 也算是對桃園板的一個註冊 有些地方板也都這樣做
04/17 00:10, 12F
文章代碼(AID): #19vPmV4o (T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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