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桃園] 我剛退伍,回來才發現爸爸逃債

看板Taoyuan (桃園)作者 (^^)時間16年前 (2009/11/18 23:46), 編輯推噓12(13124)
留言38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noidont (衛冕者)》之銘言: : 有點標題殺人,但故事不是我。 : 如果今天他真的是需要幫助 : 而又沒有親友可投靠 : 求助的應該是政府公部門 : 而不是找民家吧? : 不曉得桃園的鄉民們有沒有遇到類似這種事 : PO這篇文章用意是 : 希望我沒有判斷錯誤 : 也大家的善心不要被蹧踏了 很多事情看多了 , 其實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 基本上因為在社會處待有一段時間了 , 大概都知道真的發生急難的時候政府能有的管道 . 像原po描述的這種狀況 , 如果屬實 , 那第一點他描述的房子這邊應該算是他的居住地 , 他既然是家中主要工作者逃債跟失業無經濟能力導致生活陷困 . 那應該要向派出所、社會課求助申請馬上關懷 , 或者找社工協助申請弱勢民眾生活補助 , 這些都有一定金額 . 特別是馬上關懷只要認定 ok 就會馬上核發現金 , 是所有補助項目中撥款速度最快的一個 . 再來其次 , 無家可去的街友 , 其實在桃園有所謂人安基金會再進行協助 , 桃園的平安站在大廟後永樂街上,一天放餐兩次。 強調遊民透過以工代賑跟最基本的生活維持,是可以諮詢的管道。 他自己應該也要向 7885 或當地的就業服務站進行諮詢。 其三,突然陷困無法返家這種事情政府其實有提供協助, 請他在上班時間來縣政府四樓社會處社工及救助科, 我們會在瞭解狀況後開給他保證不會被拿去換錢的車票。 最後是,當替代役這麼長的期間,對家裡發生什麼事情一無所知, 然後存款每個月最少都還有 98xx,就算是生活自理好了, 憑良心講也還是夠用的,通常也不太會有什麼債務。 (學貸可以申請等兵役過了再還) 要說突然變成這樣,我實在是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惡之處。 不要說是一般民眾了,我每天都會看到超過10個以上民眾, 現場詢問低收入戶、急難救助,或者只是想詢問政府有什麼補助, 甚至直接就說想借五百一千的都有, 他們共同的特徵就是急著說自己的家境如何如何。 其中不乏有真的需要協助的,但是其實所謂的救助都有一定程序, 需要有一定條件,對很多人來說條件就真的達不到, 像有些人說自己家中收入不善, 結果承辦人審核時才發現財稅收入一調,薪資還遠高於一般水準的... 很多人自認為的弱勢,其實相較於社會底層還是有很大的距離, 再來,所謂的愛心,這樣的贈與是不是就是幫助他們呢? 有一本已經絕版的書「孤苦人群錄」,如果大家有機會看到可以拿來翻翻, 裡面講了很多有關於施捨對乞討民眾的影響。 我前一陣子剛好被抓去進行一件有關遊民的業務, 很多事情真的是不是一般人能夠想像,也完全就不是一般人所想的那個樣子。 如果你有那個善心那個熱情,幫助他讓它度過一下簡單的生活, 我覺得 OK ,但是送佛送上天,除非對你真的毫無影響,不然還是別了吧。 我也算是個傻子,火車站的乞討者, 只要是跟我要個20塊30塊的零錢的,我通常都會給。 我還記得嘉義火車站那邊有個老阿婆,偶爾會賣賣口香糖的, 每次經過都會說要錢買個早餐買個午餐的,我好像給了她四五次。 我自己是覺得,幾十塊買一個人的自尊,這實在是太便宜了, 也在心裡為這些需要出賣自己自尊的人感到難過; 但是這些人的自尊值不值得幾百塊幾千塊.......這就很難說了(笑) -- 我很認真的說一句,這個世界上的弱勢中真的需要協助的很少, 大部分都是因為家庭功能不善,或者是自我包袱太重, 很多都是自己把自己綁得太緊,而不是真的是到走投無路的階段。 在街頭的遊民也都還能在街頭這樣過個一年到三五年的日子, 一般正常的人除非牽扯到吸毒或黑道,否則怎麼可能會過不下去。 真的日子過不下去的失業民眾,還有安家實物銀行可以領一次物資. http://163.29.253.118/good/index.php -- I am a person, and I am always thinking . Thinking in love , Thinking in life , Thinking in why , Thinking in worth. I can't believe any of what , I am just thinking then thinking , but worst of all , most of mine is thinking not action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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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能不能m一下阿,感覺很實用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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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急難救助、馬上關懷、低收入戶、國民年金減免等等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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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版主M好快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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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在「鄉鎮市公所」而非「縣政府」申請唷!基本上絕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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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的補助都是向公所申請,而非縣政府...不要多花力氣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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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的想法一樣 遇到那些年紀大的 就算明知道她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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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之所以強調居住地是「馬上關懷」不以戶籍為依歸,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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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居住地為主向當地政府申請...急難救助跟其他補助則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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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會給他錢 人還是有點人情味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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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向戶籍地公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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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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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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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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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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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你哥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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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推..應該列印下來~有人來借錢直接拿給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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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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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複雜的社會,政府的法理程序缺陷應亟思改進,而非以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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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態推說難以鑑別案主是否欺騙,這是政府治理技術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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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公務員,應該遇過民眾住屋是租來的違建而拿不出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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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跟房東更要不到地契,所以無法申請低收入戶保障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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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條件障礙也是真實的障礙,並非如你所說是自己想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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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馬皇也不會被罵到臭頭。何況是你小小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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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只是依法行事的你,沒有任何罪責。但也別污名化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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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社會救助管道也不像你所想的對每個人同樣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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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提醒你,幾十塊是買別人的自尊或買自己的修養,這意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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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由你自己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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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來說事情看多就麻木了,但對許多想成為「案主」都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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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民眾來說,每次被拒絕都是十足人生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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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桃園需要幫助的人不是不多,只是無法與你接觸到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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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你也可以思考一下,政府對「合理」貧窮線是怎麼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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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要苛責你們不夠完美,而是對公務部門未來的改進還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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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16:48, , 36F
借轉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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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22:46, , 37F
恐怕只是加深社會階層的分化。變成自以為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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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22:49, , 38F
實用。但是對底層民眾的說法不苟同。(推文竟然前推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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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11RXfs (T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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