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在看守所 恐嚇富商買畫已回收

看板Taoyuan (桃園)作者 (小椎)時間13年前 (2013/04/17 22:2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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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看守所 恐嚇富商買畫 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17日 上午6:14. 〔自由時報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因殺人案一度被判處死刑,後改判15年徒刑定讞的桃 園縣男子余坤益,假釋後於去年因傷害、恐嚇案再度羈押,卻在看守所內寄出限時掛號信 給一名許姓富商,信內附上自己殺人案剪報,並要許購買他的畫作,昨天被桃園地檢署依 恐嚇取財等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42歲的余坤益於87年間在桃園縣犯下殺人案,一度被桃園地院判處死刑,上訴 高院改判無期徒刑,最後判處15年徒刑定讞入獄執行,直至98年間假釋出獄。 寄掛號 附殺人剪報 余出獄後曾從事清潔工,前往一名許姓富商家中從事清潔工作。去年5月間余因朋友潘耀 輝與卓姓男子發生糾紛,涉嫌結夥毆打並亮刀恐嚇卓某,後來落網遭到羈押。 去年11月間,余被收押在桃園看守所時卻異想天開,涉嫌從監獄裡寄出限時掛號恐嚇信給 許姓富商,內容寫著「坤益曾是殺人的死刑犯,現在悔意有些困難,且家中無積蓄、生活 經濟拮据」,要許購買他以前在監獄書畫班時的畫作,隨信還附上2張過去犯下殺人案時 的剪報給許「參考」。涉恐嚇取財被起訴許姓富商報警處理,警方調查發現這封信竟是從 看守所寄出,不費吹灰之力就將他移送檢方偵辦,案經檢察官調查,認為他附上自己所犯 的殺人案剪報向許強迫賣畫,涉嫌恐嚇罪,昨天偵結連同先前所犯的恐嚇、傷害等犯行一 併提起公訴。 http://ppt.cc/oxuo -- → sboy1111:沒有,就跟史奴比的人類一樣 11/09 14:57 推 JackXD:那是蝦米語 11/09 14:57 推 shanel:噴腦漿寶寶 11/09 14:58 → diablo3:你不會問服務人員喔... 11/09 14:58 推 litt1ewind:威秀寶寶在五樓床上... 11/09 14:58 → litt1ewind:幹! 11/09 14:5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7.12.31

04/17 22:52, , 1F
鬼島就是鬼島,殺人只關15年,出獄再犯案為何不能關到死
04/17 22:52, 1F

04/17 23:10, , 2F
根本就是白癡
04/17 23:10, 2F

04/18 22:06, , 3F
台灣監獄是滿的 他們當然希望能放出來就放出來
04/18 22:06, 3F
文章代碼(AID): #1HRh0QDC (T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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