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6/8早上的行車記錄

看板Taoyuan (桃園)作者 (絮媛)時間10年前 (2016/06/11 09:56), 10年前編輯推噓1(1014)
留言1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6/8.早上, 在文中路與吉林北路口7:30往中壢工業區方向, 機車騎士騎過, 一個停在路邊停車格的汽車突然開門, 導致騎士閃避不及倒地, 送醫後腦震盪, 汽車車主不承認他有錯, 想要問有沒有人有拍到行車記錄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10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34.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oyuan/M.1465610198.A.C79.html

06/11 11:02, , 1F
有報警嗎
06/11 11:02, 1F
當時肇事者堅持不報警,騎士自己報的

06/11 11:57, , 2F
報警 提起告訴 現在馬上
06/11 11:57, 2F

06/11 13:46, , 3F
在我是桃園人有看到後續,承辦的員警休假了。對方跟事主
06/11 13:46, 3F
對!警方一直說不要在氣頭上就要告,叫我們放心回家過端午,有錄音存證,不知道是怕麻煩還是他也想好好過端午?

06/11 13:46, , 4F
說叫他們拿一萬出來修理車門
06/11 13:46, 4F

06/11 13:53, , 5F
06/11 13:53, 5F

06/11 17:55, , 6F
會不會太誇張,要四輪的三寶陪到脫褲子
06/11 17:55, 6F
是不是扯到不行 ※ 編輯: aaaaalady (39.9.134.236), 06/11/2016 19:43:47 ※ 編輯: aaaaalady (39.9.134.236), 06/11/2016 19:44:06 ※ 編輯: aaaaalady (39.9.134.236), 06/11/2016 19:45:26

06/11 20:44, , 7F
該報警的報 該作筆錄的作 警察不會勸你告對方
06/11 20:44, 7F

06/11 20:44, , 8F
反正事情發生了 首要要務是等康復 然後釐清肇事責任
06/11 20:44, 8F

06/11 20:45, , 9F
接著請警察幫忙轉過失傷害告訴 到偵查庭堅持不和解
06/11 20:45, 9F

06/11 20:45, , 10F
「他認為他沒錯,而我也不是為了錢,給法官判吧」
06/11 20:45, 10F

06/11 20:46, , 11F
車門1萬? 過失傷害一個月抵30000 看誰賠誰
06/11 20:46, 11F

06/11 20:47, , 12F
之前碰過妨害自由 我就說 你認為我錯在先 去舉證
06/11 20:47, 12F

06/11 20:53, , 13F
如有違規 罰單我付沒關係 不過 妨害自由得關上一陣子
06/11 20:53, 13F

06/11 20:54, , 14F
逼車很難成立(早就問好了) 妨害自由有錄影 想玩來玩
06/11 20:54, 14F

06/11 20:56, , 15F
後來就當場和解了=,= 開車門對方要舉證自己的清白才對
06/11 20:56, 15F
文章代碼(AID): #1NMs_Mnv (T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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