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土城)土地公山遺址遲未徵收 一片荒涼

看板TuCheng (土城)作者 (唬爛諾)時間11年前 (2014/12/13 18:39),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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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37276 (土城)土地公山遺址遲未徵收 一片荒涼 2014-12-08 自由時報 記者張安蕎/專題報導 新北市文化局七年前公告土城區「土地公山遺址」範圍,占地約三.九公頃的私有地受到 開發限制,當地大安里長張俊隆指出,市府數十年都未進行徵收,好好一塊位於交通幹道 的土地,長年一片荒地,且遺址不時有宵小闖入盜寶,更有業者開闢回收場,珍貴的遺址 地恐遭破壞。 公園預定地 劃設35年沒動靜 張俊隆表示,土地公山遺址位於台三公路北側、大安路右側丘陵,早在卅五年前就被劃為 公園預定地但市府遲遲未進行徵收,應適度開放讓部分未傷害到遺址的地區做為住宅或 商業用地,如此不僅可取得徵收財源,也可增加地方建設。 市府乏經費 鼓勵容積移轉 城鄉局開發管理科謝宗育解釋,土地公山遺址目前屬於「公園兼遺址保存用地」,占地面 積約三.九公頃,土地所有權人多達九十一位,若依據市價徵收,需花費卅五億才能完成 ,對市府財政是個負擔。 謝宗育說,土地公山遺址的所有權人,均可依據「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申請移轉,不 僅促使地方重要文化遺址得以保存,亦能維護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今年七月有地主申請 容積移轉,從土城跨區至八里住宅區,這是全國辦理古蹟土地跨都市計畫區移轉之首例。 城鄉發展局計畫審議科長邱信智表示,針對長期未徵收開闢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所有 權人可依據「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申請檢討變更作業要點」,捐贈百 分之五十以上之公共設施用地,其餘用地便可取回做建築開發,不過,市府目前以「容積 移轉」的方式,鼓勵土地公山遺址的土地所有權人,將私有地轉到其他的地區。 遺址無防護 曾經遭人盜挖 另外,張俊隆指出,土地公山遺址被要求現地保存、暫緩開發,但上頭竟有業者開設停車 場和資源回收場,遺址恐遭施工破壞,且遺址地未有圍欄防護,曾有民眾發現宵小闖入挖 掘文物、盜寶變賣。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曾繼田表示,民國九十六年公告為「縣定遺址」前,停車場及回收場 便已存在,但業者依法不得擴張使用範圍,且遺址多屬私人土地,無法施作圍欄限制民眾 進出,針對民眾私自盜寶的行為,文化局有派員定期巡查遺址,善盡保存維護的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3.11.19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uCheng/M.1418467184.A.2AC.html

12/14 00:15, , 1F
所以裡面是什麼樣的遺址!?
12/14 00:15, 1F

12/14 13:51, , 2F
遠古時代的遺址?
12/14 13:51, 2F

12/14 14:02, , 3F
長毛象!
12/14 14:0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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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12/14 21:15, 5F

12/15 06:48, , 6F
墓地
12/15 06:48, 6F
文章代碼(AID): #1KZ1TmAi (Tu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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