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買納豆遺失手機 男贓物罪判刑

看板Wanhua (萬華區)作者 (卍☆㊣煞氣★艋舺㊣☆卍)時間13年前 (2013/01/27 21: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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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藝人納豆兩年前主持一場婚禮時遺失智慧型手機,被賓客撿走,轉賣給謝姓通 訊行業者。台北地院依贓物罪判處謝男5月徒刑。 判決指出,本名林郁智的納豆於民國100年間在台北喜來登飯店主持藝人Selina婚禮,不 慎將價值新台幣2萬6900元的手機掉在餐桌間的走道上,被在場賓客呂姓男子撿走。 呂男事後把手機拿到台北市萬華區的通訊行估價,向謝男說手機是撿到的,「這是濁的」 (台語,意指來源不乾淨),謝男未依慣例登記呂男身分資料,以9000元收購。 法院審理時,呂男坦承犯行,被依侵占遺失物罪,判罰1萬2000元確定。謝男否認知情手 機是贓物,辯稱手機是水貨鎖碼版,供詞前後不一,法官認定他貪圖小利,依贓物罪判處 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 買賣贓物和腳踏車的贓物店請一併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9.221
文章代碼(AID): #1H1Ig4E- (W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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