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安養中心不安養 人瑞被迫搬遷

看板Wen-Shan (文山區)作者 (Cherry Voe)時間16年前 (2010/07/10 05:2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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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00709/3469771.html 安養中心不安養 人瑞被迫搬遷 民視 (2010-07-09 15:55) 台北市文山區公立的老人自費安養中心竟然竟以沒有人力和能力為理由,要求生活無法自 理的老人離開,有位住了15年的老兵激動的說,當年不惜拼命替國家效力,現在竟然無法 在政府的安養中心安享天年,實在沒天理。高齡101歲的老兵氣憤又失望,自費住了15年 的安養中心,現在竟然要趕他走,只因為他生活無法自理,想想當年他可為國家效命,現 在卻落得這樣的對待,真的很無奈;還有這位躺在床上的李老太太,當年曾是蔣宋美齡的 秘書,人老了疾病纏身,行動不便,現在也要被迫走人。 社會局解釋,因為人力和能力不足,只能請生活無法自理的老人搬走,也會協助轉介,只 是對這些以安養中心為家的老人來說,就等於就是剝奪他們溫暖家園那樣的殘忍。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4&catsid=2&catdid=0&artid=20100709guisin001 無自理能力老人 社會局安養中心促遷離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九十一年二月底止,台灣六十五歲以上老 人人口為一百九十八萬四千餘人,已達總人口百分之八點八五,從人口結構觀之,我國已 達高齡化的社會,到一百二十一年台灣的老人人口將佔總人口比率達百分之二十 ,即每 五位人口中,就有一位是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因此如何妥善規劃「老者安之」的老人福 利,是政府的重要施政工作。 然而政策理想與實務卻往往存在矛盾之處,在臺北市文山區曾為臺北市社會局老人自費安 養中心住友會主委的趙日新老先生舉例,同樣住在臺北市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高齡 101歲的李淑平老太太曾是蔣夫人秘書,如今苟延殘喘,疾病纏身,自費顧工看護,卻面 臨終止契約要被遷離。 住友家屬邊作樂則表示同樣情況還很多,他爸爸是同樣高齡101歲的人瑞邊欽良,因為請 了看護讓中心不再與他續約,要他搬離住了近15年的「家」。邊老先生的兒子氣憤的控訴 中心不通人情,這陣子都在忙著集結同樣遭遇的老人抗議。 根據社會局資料顯示,目前臺北市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核定床位數為378床,收住人 數353人,候缺人數538人,部分未住滿原因為等待整修、進住會談評估或辦理簽約對保等 事宜。目前入住最久的為唐老先生,從民國78年中心開始住到現在已經21年了。 協調會現場除了陳情的住友表達訴求外,也有另一群現任住戶主委與代表聚集,表達既然 住進安養中心就該照著裡頭的規矩來走,外頭還有更多老人等著進來,不要無端生事,據 此與陳情住友小有言語衝突。會有這種對立的矛盾,主要來自於政策理念與住友認知有一 段差距,使得溝通住友與家屬轉介過程常遭遇困難,加以社會觀感與社會正義,如何平衡 情理法,讓社會局在處理此類問題時總是分外棘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周副局長麗華表示,目前內政部定義的照護體系有三種,包括:安養院 、養護中心和長期照護中心。其中安養院提供健康老人照護服務,申請對象及資格為年滿 65歲以上,身體健康行動自如,具生活自理能力者。養護中心提供居住服務、生活照顧 服務、護理及復健服務等,申請對象及資格為年滿65歲以上,生活自理能力缺損且無技 術性護理服務需求者。長期照護中心以重症老人為服務對象,申請對象及資格為照顧罹 患長期慢性疾病且需要醫護服務之老人,包括氣切或全身癱瘓病人。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自費安養中心主任劉懷強強調,自費安養中心一定會積極協助生活無法 自理長者轉長期照顧機構,少數老人自行聘僱外籍看護24小時照顧,不但不符「生活能自 理」的入住條件,影響其他申請者權利,也因外勞多是以家庭看護名目申請,若待在中心 ,雇主恐會因變更工作地點而違法。 劉懷強主任接著說明,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96年修正後,已明確分為長期照顧機構、安 養機構以及其他福利機構,北市老人安養中心屬於安養機構,照顧對象為日常生活可自理 的老人,在護理人力配置及設施設備上,均非以照顧失能或失智長者為主。一旦住民生活 自理能力缺損需醫療服務或罹患失智症時,中心會與家屬與住民溝通,協助輔導轉介至其 他護理能力與資源更充沛的長期照顧機構,接受更符合其需求的照顧。 針對轉介程序,劉懷強主任表示,為協助生活自理有困難的住民轉介,近一兩年來,積極 持續和聘僱看護的長者、家屬溝通;也邀請多個養護機構至中心舉辦說明會,並陪伴住民 前往機構參觀;對於無家屬、需養護照顧的住民,亦主動協助申請收容安置補助,若家屬 轉介有困難,亦會視個案狀況予以緩衝期,盡力在法務之餘顧及人性化並顧及長者離別情 緒。 記者會後厲耿桂芳議員協同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周副局長麗華、臺北市老人自費安養中心劉 主任懷強、臺北市文山區忠順里曾里長寧旖,繼續與住戶代表溝通協調,協調會上多有言 語交鋒,但大抵尚可取得共識,唯日後針對細節與特殊個案問題仍須多加瞭解與溝通。 厲耿桂芳議員則表示,人在一個地方住久了難免有情感依賴,加以實務、經濟、社會觀感 、法務等綜合因素,希望藉由此次協調會加強溝通,既不讓住友覺得自己像燙手山芋般被 丟棄,又要兼顧申請新住友的權益,市府在處理此類問題時也應更加妥適圓融。 此外此案入住條件雖規定「僅限能生活自理的老人」,但未明訂須「遷出」的條件,等長 者住久、年歲大了,都會遇到類似問題,建議應依據「巴氏量表」(日常生活功能量表 ADL)與「工具性日常生活工具量表IADL」等訂立明確退場機制,讓進住者能先有個底, 並積極考量各類機構單獨或綜合辦理等長期規劃性政策,以擴大與日遽增的老人福利問題 ,並減少政策執行上的困頓。2010/07/09 (((還需要另訂"遷出"條件嗎?   ex:單身宿舍就是給無偶者、未婚者居住,如果已婚、有偶不是當然就要遷出嗎? 個人覺得老有所有養很好,但是不同安養機構是有區分的服務對象的   不合適的老人家們住在這,只會增加機構的負擔,恐有資源分配不均、專業不足之虞   無法妥善照護老人..... 個人認為這個案件安養中心沒甚麼錯   除非已經沒有親人了,如果尚有親人,非要把老人家塞在這,不是很奇怪嗎?   還有違法請外勞看護來照顧,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8.87

07/10 08:28, , 1F
鬧了一個多月了阿....
07/10 08:28, 1F

07/13 16:07, , 2F
問題是人都幾歲了還要搬來搬去 心理體力社會支持都是負擔
07/13 16:07, 2F
文章代碼(AID): #1CDvD1d4 (Wen-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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