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8:45am 寶橋往景美女中方向車禍

看板Wen-Shan (文山區)作者 (努力才有甜蜜的果實)時間14年前 (2011/10/31 22:22), 編輯推噓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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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上班經過寶橋,往景美女中方向,有一台黑色休旅車與機車擦撞(?) 不確定事情是怎麼發生的,我看到的是黑色車在橋上神色慌張的迴轉, 跌坐在地上的女機車騎士,喊著你怎麼跑走啦...之類的話 所以我想是黑色休旅車肇事逃逸,當時我有記下車牌, 但是當我迴轉回騎士跌倒的地方時,騎士已經不在現場了。 看起來應該是沒有傷得很重,但是如果真的是肇事逃逸,真是太卑劣了。 或許已經有人幫忙告訴對方的資訊(畢竟當時上班時間車很多),只是如果有需要的話 我很樂意幫忙受害者。不管是誰對誰錯,逃逸就是不應該的。 ***好像並不是每個人都知道,發生車禍時,切勿挪動車輛,應馬上請警察來備案, 尤其是騎機車,可能覺得只是跌到,當下感覺並沒那麼嚴重,但是有些傷是隔 一小段時間才會顯現出來,如果有備案,可以有六個月的追訴期間。不管是開車還是 騎車,希望大家都能夠小心行駛,保護自己與他人的平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0.106.98

10/31 23:32, , 1F
溫馨文山
10/31 23:32, 1F

11/01 08:57, , 2F
可以打去派出所問問有沒人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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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原PO的佛心!!! (PS ~ 追訴期應該跟報/備案與否,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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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09:58, , 4F
[補充一下:報/備案只是讓 追訴期的起始日 沒爭議;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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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也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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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0:00, , 6F
要有來報警才算喔~就算自己被撞離開 對方報警也是你肇事逃逸
11/01 10:00, 6F

11/01 14:47, , 7F
推原po~非常熱心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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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3:26, , 8F
溫馨~我每次被擦撞對方都跑走..我都會反應不過來記車號..:(
11/01 23:26, 8F

11/02 20:39, , 9F
肇事逃逸是建立在發生車禍時有人受傷的前提上
11/02 20:39, 9F

11/02 20:42, , 10F
肇事逃逸屬刑法,車禍屬民事
11/02 20:42, 10F
文章代碼(AID): #1EhgyaxV (Wen-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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