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0月27日 木柵路二段與興隆路四段 車禍

看板Wen-Shan (文山區)作者 (RadioKate)時間13年前 (2012/10/27 20:40), 編輯推噓7(703)
留言10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沒想到在文山板從自介文之後的下一篇文章竟然PO車禍@@ 今天下午五點半,我在上完家教回家的路上 從興隆路四段要左轉到木柵路二段的待轉區時(就在那家很大的7-11旁邊) 那時剛好燈號變綠燈 我正要起動 左側就有一台闖紅燈的機車撞過來 還好我只是手、腳擦傷 後來真的很生氣 因為撞了人就跑了 連停下來問一下都沒有 然後我就跑去報案 這邊想請問一下那天剛好有在那邊的人 有沒有注意到這起車禍 也不是說一定要請您做證人什麼的 只是想釐清一下事情發生經過 筆錄的部分我在剛剛已經都做好了 剩下就是等交通隊再通知、調閱監視器資料 希望有注意到這起車禍的人 能確認一下 對方的車型、顏色、車牌(有車牌最好啦XD) 老實說我沒有說一定要告到底甚麼的 只是今天 你高速行駛 闖紅燈 撞到我也就算了 連停下來看一下 關心一下也沒有 那萬一被撞的人很嚴重怎麼辦? 今天被撞到覺得很靠杯 很不爽。 最後告訴大家,以後騎車要小心@@ 如果真的被撞到,要記得看一下是誰撞的,免得抓不到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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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人沒什麼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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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到底 就等於放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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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也是騎車被撞,對方開車超速逃逸,警察就算在當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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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了車牌號碼、車種型號,也是過了兩個禮拜才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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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對方想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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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路口很大 應該會有錄影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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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 嚴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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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和解至少5萬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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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有記得去醫院驗傷嗎?驗傷後追訴肇逃對你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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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4:20, , 10F
推 肇逃 不告=放縱!!
10/29 04:20, 10F
文章代碼(AID): #1GYzOb1X (Wen-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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