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協尋] 6/11 8:30-9:00 新莊區新北大道&中華路路口 行車紀錄器

看板WuGu-BaLi (五股-八里)作者 (阿涅!!)時間6年前 (2017/06/15 01:02), 6年前編輯推噓1(1015)
留言1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GMV4zX ] 作者: logFM3798 (阿涅!!)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協尋]新北-新莊區新北大道&中華路路口 行車紀錄 時間: Thu Jun 15 00:43:45 2017 各位好, 姐姐發生車禍,路口監視器可能沒拍到 又遇到態度很差的警察,目前只能儘量想辦法。 車禍時間:2017/06/11 (日) 約 早上 8:30 - 9:00 車禍地點: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三段&中華路三段 十字路口 聯絡人 :鄭先生 (當事人的弟弟) 聯絡方式:站內信 / logFM3798@gmail.com / 0939771419 事發狀況: 姐姐禮拜日去上班的途中,騎車走新北大道(往三重) 遭一台從五股過來的計程車,闖紅燈撞上 (當時有叫警察 & 救護車) 整個人往右前方摔出去,造成肩膀 骨頭移位、肩胛骨關節脫臼 目前已開刀住院,慢慢康復中。 而計程車司機堅持沒有錯,一口咬定是姐姐搶快急著要衝 之後有來醫院探訪,態度雖軟化很多,但依然說沒闖紅燈,是我姐衝太快 路口有兩臺監視器,警方說會去調影片出來,但不保證有沒有拍到交通號誌 題外話是 處理該案件的警察,態度非常差= = 一是 做筆錄的當下頻頻不耐煩,問他監視器有無畫面,先說「喔那路口兩支都壞了」 後來又說搞不好有要調看看,但就說不保證會拍到交通號誌 再問他 那最快何時可以有結果,又是一句話說「不知道欸」 二是 問他接下來的後續 ,也只被丟一句說「就這樣阿,剩下的你們自己去聯絡對方」 我姊問說「沒有要介入調解之類的嗎?」,該員警回答「沒有阿那你們自己的事」 最後走的時候拿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問說「請問這是三聯單嗎?」 他說「就是阿不然哩」,心想 靠就是不知道才會問不是 還好剩下問題有問其他警員,大概清楚後續的流程 總歸是被撞心情已經很糟,又遇到態度很差的警察更煩 老實說他會不會認真去調監視器、認真看裡面的畫面又是個問題 因此希望有當時在場的人、有拍到畫面的,可以提供行車紀錄器,藉此釐清雙方的責任 順便也提醒大家,騎車時即使是綠燈 也要左顧右盼一下,免得多衰多被撞QQ 麻煩各位了,謝謝!!! 附上事發現場的地點照片: http://imgur.com/caELIb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24.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458628.A.F61.htmllogFM3798:轉錄至看板 HsinChuang 06/15 00:49 ※ 編輯: logFM3798 (49.159.24.228), 06/15/2017 00:51:2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ogFM3798 (49.159.24.228), 06/15/2017 01:02:47

06/15 08:35, , 1F
祝早日徵到,警察是不會介入民事調解的
06/15 08:35, 1F

06/15 08:36, , 2F
有受傷可向對方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06/15 08:36, 2F

06/15 08:57, , 3F
訊問後才知道 警察不介入民事糾紛
06/15 08:57, 3F

06/15 08:57, , 4F
只是當下感覺很差==話好好說就好了 何必不耐煩的態度
06/15 08:57, 4F

06/15 09:00, , 5F
主要還是希望能有影片當物證
06/15 09:00, 5F

06/17 02:10, , 6F
警察會有初判結果,照理說就是依據事故現場狀況照片與調閱
06/17 02:10, 6F

06/17 02:10, , 7F
監視器影像來判定雙方責任比,而且事故雙方皆可到交通隊去
06/17 02:10, 7F

06/17 02:10, , 8F
備份照片與影像~
06/17 02:10, 8F

06/17 02:12, , 9F
另警察的確是不會介入賠償調解,這部分是由調解會負責~
06/17 02:12, 9F

06/17 10:55, , 10F
chclee大大 謝謝你的解說~
06/17 10:55, 10F

06/17 11:01, , 11F
如果監視器有影像的話 我們就算鬆了口氣 最怕是警察態
06/17 11:01, 11F

06/17 11:01, , 12F
度隨隨便便 直接說監視器壞了搪塞過去 但有其他大大
06/17 11:01, 12F

06/17 11:01, , 13F
說 監視器通常是里長管轄範圍 假設不幸真的發生 下一
06/17 11:01, 13F

06/17 11:01, , 14F
步我們就準備諮詢里長了
06/17 11:01, 14F

06/17 21:05, , 15F
警察必須提供初判結果,如果結果不合理不滿意,是可以另
06/17 21:05, 15F

06/17 21:05, , 16F
提鑑定,三聯單上都有寫。
06/17 21:05, 16F
文章代碼(AID): #1PGMmuqE (WuGu-BaLi)
文章代碼(AID): #1PGMmuqE (WuGu-Ba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