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議員要讓中山區成為髒爛樂園?

看板Zhongshan (中山區)作者 (小尾)時間13年前 (2012/10/04 00:46), 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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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這個新聞一肚子火,中山區、大同區選出這樣的林國成市議員?這位議員幫 仲介申訴,希望取消這樣的檢舉方式,是不是恨不得中山區,最好大街小巷都是滿滿 的仲介廣告?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402133.shtml 1天檢舉房仲違規22次 達人「企業化」搶錢 【聯合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2012.10.02 04:09 am 市議員林國成接獲房仲業務陳情,指在路上放置22個廣告三角錐,遭檢舉達人跟拍,26分 鐘開出1萬9200元罰單。林昨天在議會警政衛生部門質詢說,檢舉達人企業化經營,政府 成幫兇,要求北市府修改相關辦法。 市府環保局長吳盛忠不諱言,這類檢舉案出發點不以環境為目的,「我們不鼓勵這樣行為 」。環保局相關規定,包括廢棄物檢舉最小間距為50公尺、每件檢舉核發30%獎金等,近 期都會予以檢討。 不過,林國成還說,奇集集生活萬用網某公司甚至刊登誠徵才訊息,誠徵5位「環保稽查 尖兵」,保底月薪4萬2000元,要求自備機車拍照,男女不拘、可兼職或日領,也可立即 上班,享勞健保、年終及三節獎金。 市議員黃珊珊及陳政忠則認為,檢舉顯然已成為「企業化經營」,利用政府的公共資源來 營利,甚至四處招攬環保達人,往後甚至可能會擴大為全國性公司,兩人要求市府追查相 關商業登記。 環保局表示,張姓房仲業務5月7日傍晚5時許騎乘機車,在南京東路一段至三段兩側路口 擺放三角錐,某檢舉達人透過針孔攝影機尾隨跟拍,將其連續行為分成22個案件,於一天 之內向環保局檢舉。 環保局說,依環保署規定,業務每擺放一次廣告,得告發一次,不過北市「內規」較寬鬆 ,有最小間距規定。承辦人員接獲檢舉時也覺得不合理,後來剔除6件,每件可核發1200 元獎金,另外要扣除稅金。 不過,張姓業務不願繳納罰金,該檢舉達人目前也無法取得檢舉獎金。 林國成說,據統計,民國100年檢舉廢棄物案件13178件,是民國95年的337倍,5成以上為 民眾檢舉,去年和今年核發獎金超過300萬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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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改變選民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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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1:30, , 2F
明明就是錯誤的事情~~林國成好幾年前還當過我們的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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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1:30, , 3F
老實說我真的很討厭他當里長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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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9:16, , 4F
房仲亂放廣告牌被罰還可以找議員喬?這種議員的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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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9:19, , 5F
用選票制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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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9:37, , 6F
他們放了都不處理回收 有時候被吹到路中間都很危險 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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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3:11, , 7F
台灣選舉已經爛到連這種事都可選民服務
10/04 13:11, 7F

10/04 18:23, , 8F
他祇要服務個5000個忠誠選民家庭,就可以順利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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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9:00, , 9F
抵制...
10/09 19:00, 9F
文章代碼(AID): #1GR6lNBI (Zho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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