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買賣文新制公告。

看板BigBanciao (板橋)作者 (再見,無與倫比的北極熊)時間16年前 (2009/10/09 14:39), 編輯推噓10(10010)
留言20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根據投票結果: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維持現狀,但罰則會變很重 243 票 64.80% 37.91% 置底推文,沒有發文限制(還是會有罰則 101 票 26.93% 15.76% 置底推文,只限定星期五(還是會有罰則 123 票 32.80% 19.19% 置底推文,限制照舊(還是會有罰則 98 票 26.13% 15.29% 完全廢除! 76 票 20.27% 11.86% 所以照著投票結果:維持現狀,加重罰則。 預計有兩個星期的適應期,10/30新的買賣文罰則就會實施囉! 10/30起就會啟用以下的罰則。 請大家多多注意,互相叮嚀。 以下為罰則、發文限制、買賣文判別的說明 ╭─────────────────────────────────────╮ │ ◎罰則如下 │ │ │ │1.初犯者:水桶一個月,寄信通知 │ │ │ │2.二犯以上:水桶兩個月起跳,以月為單位累加,不寄信通知 │ │      (不管有沒有連續違規,累計幾篇違規就幾個月) │ │      該買賣文章劣文一篇。 │ │ │ │3.累計十次:永久水桶送帳務組。 │ │ 表示這個ID是被盜用或是惡意申請CP用的,直接送帳務組處置。 │ │ │ │4.違規者,版友們可以在該篇違規的買賣文底下噓文。 │ │ 但請噓文的版友自行注意發言~ │ │ │ ╰─────────────────────────────────────╯ 至於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發文限制,這點我們反反覆覆檢視了很多遍 還是決定延用原來發文限制。 我們不是要為難版友,不管怎樣高的發文門檻,其實有心做亂的人還是有辦法惡搞。 ╭─────────────────────────────────────╮ │◎發文限制 │ │ │ │◎只能星期五發文(照舊) │ │ │ │◎填版友名單,是希望發文者可以跟大家有個連接,至少讓大家知道你也是板橋人;│ │雖然事實就是你要亂填我也沒辦法,但是看你填的內容,就會心裡有數吧。 │ │所以版友名單還是我們的第一優先考量。 │ │ │ │◎上站次數,最新的站方規定是:一天只能有一次上站次數 │ │參考其他版的規定,也幾乎是以100次為主。 │ │ │ │◎板橋版文章五篇(含)以上,這點也是基於讓新手多與版上話題互動, │ │多發文多討論也才會更了解板橋版,也讓大家認識你。 │ │有時效性的文章還是不計算在裡面喔~ │ │ │ │※以上規範及買賣文發文注意事項,請參考置底買賣文版規。 │ ╰─────────────────────────────────────╯ ╭─────────────────────────────────────╮ │「什麼樣的文章算是買賣文」 │ │ │ │基本上,跟金錢交易有關的,一般視為買賣文 │ │ │ │當初把出租/買賣房屋文章放置精華區,是想說這種文章是長期的, │ │避免每個星期都看到一樣的文章,才有這種不同的做法。 │ │ │ │不過隨著板橋版日漸茁壯(老梗),連這種文章也有房仲業者來打廣告的時候 │ │我只能對目前的版友說:很抱歉,租/賣屋文也必須納入買賣文。 │ │ │ │目前納入買賣文範圍的文章包括: │ │合購、買賣、代買、轉讓、租屋/賣屋 │ │往後會視執行情況增加或訂定底下的細部分類 │ │如果以後有無法分類的文章,或是有偷渡文章等等的,就會進行修訂。 │ │ │ ╰─────────────────────────────────────╯ 以上,請多留意更動的罰則 二手東西有 forsale 板 合購也有合購板 BuyTogether 不要的東西送人也有 give 板 不喜歡看買賣文的版友請多多包涵,我們會更勤勞的抓違規者 投票給買賣文的版友也請配合,一同維護版面整潔。 謝謝各位! justBLuE/ Zuyi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0.202 ※ 編輯: justBLuE 來自: 114.42.0.202 (10/09 14:39) ※ 編輯: justBLuE 來自: 114.42.0.202 (10/09 14:43)

10/09 14:40, , 1F
推一下
10/09 14:40, 1F
※ 編輯: justBLuE 來自: 114.42.0.202 (10/09 14:43)

10/09 14:44, , 2F
建議這篇置底給大家看一下
10/09 14:44, 2F

10/09 14:47, , 3F
推~版主辛苦了
10/09 14:47, 3F

10/09 14:48, , 4F
別說版主辛苦了...是我們甘願的 (似乎有人這樣說XD)
10/09 14:48, 4F

10/09 15:09, , 5F
甘願的甘願的甘願的~~~~~~~XD
10/09 15:09, 5F

10/09 17:50, , 6F
共乘補貼油錢我想應該要考慮一下也算買賣吧
10/09 17:50, 6F

10/09 18:05, , 7F
有時候即使被水桶了,但也達到廣告意義..這似乎無法避免
10/09 18:05, 7F

10/09 18:13, , 8F
可以加一條 劣文數限制嗎? 劣幾以上不能po> XD
10/09 18:13, 8F

10/09 23:48, , 9F
五篇內有包含該篇買賣文嗎 ?
10/09 23:48, 9F

10/10 10:27, , 10F
當然沒包括阿,買賣文是會被刪除的時效性文章
10/10 10:27, 10F

10/10 17:00, , 11F
不用寄信那麼麻煩啦,直接刪除標題改"見置底板規"即可
10/10 17:00, 11F

10/10 21:55, , 12F
板主辛苦了!!!! 雖然甘願(?!)可是還是很辛苦阿^_^
10/10 21:55, 12F

10/10 21:56, , 13F
說甘不甘願也太狠了吧,這是為(鄉)民服務 我很感激噢:)
10/10 21:56, 13F

10/11 19:16, , 14F
請問交換 贈送 算不算啊..
10/11 19:16, 14F

10/11 19:25, , 15F
不算
10/11 19:25, 15F

10/11 23:35, , 16F
推~
10/11 23:35, 16F

10/16 17:51, , 17F
累積十次會不會太多= = 前後要水桶四年以上耶...
10/16 17:51, 17F

10/17 21:45, , 18F
看不懂加一 我也看不懂標題
10/17 21:45, 18F

10/17 21:46, , 19F
推錯文 我是阿呆 囧
10/17 21:46, 19F

10/23 10:10, , 20F
不會阿,每個月一次的話,三個月就掰掰了 XD
10/23 10:10, 20F
※ 編輯: justBLuE 來自: 114.24.154.4 (11/15 20:48) [部份違規或廣告推文已被系統自動刪除] ※ 編輯: justBLuE 來自: 114.42.27.152 (11/26 18:38)
文章代碼(AID): #1Apjg4b1 (BigBanc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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