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生練舞 板橋車站快准了(新增:交通部回覆)
看板BigBanciao (板橋)作者ViperII (R.I.P. Y.Z.)時間14年前 (2012/02/10 19:2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14469/IssueID/20120210
最近搭火車或高鐵還是會看到學生群聚跳舞
不過就我個人經驗已經比較低比例會喧嘩了
(話說回來 遇到的時候 警察也只會踢皮球)
總之 這裡有個新聞 可以參考 希望民眾別以身試法
捷運站插座 民眾擅用遭訴
【賴又嘉╱台北報導】擅自使用捷運站的插座恐觸法!四十歲男子王進旺去年在台北捷運
淡水站的北邊穿堂,擅自將手機充電器插入牆上插座充電,遭巡邏警員發現送辦。王男雖
辯稱不知違法,但士林地檢署認為,插座都貼有禁用標籤,王男不可能不知情,昨依在車
站竊取電能罪,將王男起訴。
屬於動產恐涉竊盜
台北捷運公司行政處新聞課課長凌啟堯說:「站內插座電壓不同,基於安全顧慮,不讓乘
客擅自使用。」為避免乘客誤用,捷運轄區插座也貼有「非經許可,禁止使用」警語。
一名賴姓高中生聽到用捷運站插座恐觸法,驚呼:「真的嗎!」從高雄北上旅遊的二十歲
大學生捲毛和依依也不知是違法行為,但平常不會擅自使用捷運站插座。律師廖芳萱解釋
,電能也算動產的一種,若未經許可擅自接用公家機關或他人的水、電、瓦斯,都可能觸
犯竊盜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應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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