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吃喝] 文化路上極鮮火鍋-大量食材吃不完啊

看板BigBanciao (板橋)作者 (消失)時間10年前 (2015/10/19 23:52), 10年前編輯推噓4(4026)
留言30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前兩天已經在板上發文 不過版主可能視而不見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445171792.A.893.html 同樣作者 同樣發文模式 好歹你也貼個全文 看你BLOG也沒幾篇,每一篇在PTT都同樣的貼文模式 同樣想到一個方式:想要發表食記文章的(要貼BLOG的人) 請先自我介紹過 同賣商品 ※ 引述《agaiaral (漫遊人生)》之銘言: : 餐廳名稱:極鮮火鍋(板橋店) :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65號(新埔捷運站步行5分鐘) : 電話:02-2253-6901 : 營業時間:平日 AM11:00-PM11:00 : 假日 AM10:30-PM11:00 : 價位範圍(每人):NT400-500元 : 位在文化路上這間佔地廣闊的火鍋店,不論平日假日都會有滿滿的人潮在門口 : 排隊,這次帶朋友來吃,順便推薦給大家,食物種類常常更新,每種鍋底也都不馬虎, : 強烈建議各位餓個三天再來吃XD!! : 圖文並茂版:http://elsacai1019.pixnet.net/blog/post/14954852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34.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445269943.A.85A.html ※ 編輯: paulyanzi (36.229.134.220), 10/19/2015 23:54:06 ※ 編輯: paulyanzi (36.229.134.220), 10/19/2015 23:54:48

10/19 23:55, , 1F
說真的 板規也沒規定寫食記要po全文 你要板主處理也
10/19 23:55, 1F

10/19 23:55, , 2F
於法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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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0:02, , 3F
我只是PO出來建議版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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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0:03, , 4F
否則如果這樣的文章沒問題 後來大家都這樣PO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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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0:03, , 5F
被樓主備份了~雙和也po一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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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和也是沒po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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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1:13, , 7F
說實話,這部份可以討論,且原原PO這樣真的讓人覺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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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衝部落格點閱數,及PTT的文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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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1:14, , 9F
話說,我真的覺得極鮮的東西,莫名的變少了(以火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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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1:14, , 10F
來說) 不知是不是我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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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蝦的質好像也下降了? 週末才剛去吃完(突然覺得沒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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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夾,滿空虛的XDD) 想說是家庭聚餐重點不在吃,算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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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2:19, , 13F
正義魔人?建議原po去選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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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2:39, , 14F
我是覺得還好,因為她的部落格也大部分都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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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2:41, , 15F
覺得方式不喜歡就別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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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18, , 16F
有些直接copy過來的也是因為缺圖 所以還是得點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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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原PO 這種的我一率不點連結 抵制壞風氣從自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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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看 我是認為除非真的點他連結他有實質的獲益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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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 不然其實你不點也沒什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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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圖但是有主題內容文字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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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多就是他發文時你可以用噓表達你的個人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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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率當然是部落客的生命 怎麼會沒什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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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人氣還是廣告或是合作洽談籌碼都可能由點閱率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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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就是規定沒限制 你也不能說他錯 要不要點由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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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決定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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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自己也不支持他那種做法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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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4:08, , 27F
所以我說從自己做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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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4:11, , 28F
壞風氣本來就不以違規為前提 違規只是會受強制力的反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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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4:12, , 29F
罷了 沒有強制力的就從自己做起囉 不過是否壞當然能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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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4:13, , 30F
也可以做為日後完善規定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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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9H6tXQ (BigBanc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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