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whiteny涉及人身攻擊一事

看板BigPeitou (北投區)作者 (好笨喔我這人)時間16年前 (2009/10/17 00:30), 編輯推噓28(28018)
留言46則, 2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板主判決】 whiteny涉及人身攻擊部份,因白目一詞為針對板友gred121回應所為之形容詞, 為可受公評之事,尚未達到辱罵的程度,不予以處份。而gred121以護航一詞評 論,雖亦屬針對可受公評之事的形容,卻難免造成「貼標籤」的效果,對理性 討論有害,請各位避免。 但是whiteny在討論過程中涉及引戰,依板規處理劣文退回與水桶一週,到期請 自行來信解禁。 【認定事實】 Noelson板友針對 □ [情報] 石牌 特價25$漢堡 文章回應, 分享自己與該店家應對的經驗,並認為店家擺出高姿態、服 務態度不佳。並在文首註明,該篇為抱怨文。《文章代碼(AID): #1ArfRGtE 作者 Noelson (活著是要幹啥) 看板 BigPeitou 標題 Re: [情報] 石牌 特價25$漢堡 時間 Thu Oct 15 11:28:14 2009 ─────────────────────────────────────── ------------- 這篇是私人抱怨文 喜愛他的人請無視別看 ------------ whiteny不同意,以推文提出反對意見:

10/15 16:04,
他也不是高姿態吧,是真的賣完了 我八點去買150個漢堡就沒
10/15 16:04

10/15 16:04,
了,是誰都不能預測怎麼突然會賣得這麼好,假如你是老闆
10/15 16:04

10/15 16:05,
因為一兩次賣光就突然叫兩三倍貨,那熱潮期過或是賣不完
10/15 16:05

10/15 16:06,
怎麼辦,難道他要賣隔夜麵包你不知不覺吃會比較高興?
10/15 16:06

10/15 16:08,
將心比心吧,人家是很有誠意要做新鮮貨的不是賣隔夜麵包的
10/15 16:08
Noelson認為whiteny誤解了自己的意思。whiteny重看後推文:

10/15 16:10,
看完了,每個人說話的語氣方式本來就不同,
10/15 16:10

10/15 16:10,
你不能接受說不定別人覺得還好,忙中口誤難免吧
10/15 16:10

10/15 16:11,
說不定根本就是誤解人家的意思
10/15 16:11

10/15 16:12,
奇怪 文章開頭第一句話就講明了 要不要幫你加注音符號?
10/15 16:12

10/15 16:14,
奇怪,我有說我喜歡他嗎?我只是覺得你口氣也沒比他好到哪
10/15 16:14
爭執自始開始,與其他板友的爭執大致也是源自於此,例如板友投訴的人身攻擊:

護航護太大很難看喔

那讓它倒好嗎?說我護航真的很白目
whiteny認為自己使用「白目」一詞並未涉及人身攻擊, 便另外回應一篇文章解釋。《文章代碼(AID): #1Arp28-o 此外,whiteny也另外回應一篇文章,認為Noelson的原文相較於他的推文更酸。 並且指責其他認為他是來護航的板友,並留下:《文章代碼(AID): #1As265A》 要酸我不會輸的啦,你們哪有我閒,律師口才不好才太遜了 剛好有人陪我玩當然樂意奉陪,不過我要出門去台中玩了,就這樣啦 【裁判理由】 依據認定事實,除了板友投訴的人身攻擊,板主認為尚有引戰的疑慮,以下分 開說明: 文章發表綱領第一條:避免謾罵、攻擊、灌水等文章。使用者發表文章,或者 推文回應的時候,應該注意的首要事項。板規第五條與前板主制定的板規第五 條也針對人身攻擊作出規定。文字是 BBS使用者間唯一的溝通工具,也是最能 傷人的利器。因此無論站方或歷任板主,均對於攻擊性的言語予以規範,也才 能共同營造北投板的溫馨氣氛。 在人身攻擊的部份,由於語言在使用者自身意指與他人解讀上往往有所落差。 而這樣的落差使得判讀上容易流為恣意,雙方各執一詞。為了避免板上容易因 為這類事件而爭訟不斷,板主對於人身攻擊採取嚴格限縮解釋,亦即只有使用 的字詞超脫一般描述狀態、達到不雅或強烈辱罵程度,才依板規論處。這也是 板規在人身攻擊部份,加上「涉及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且足以毀損他人名譽 」三個要件的原因。 在討論過程中,whiteny針對白目一詞的使用為針對gred121回應的形容,尚未 超脫一般描述的程度。因此板主並不認為構成人身攻擊。惟因該詞具有貶低的 意味,板友們仍需避免使用。 但是針對gred121與其他板友以「護航」一詞形容whiteny的行為,雖然同樣屬 於一般描述,但是因為是針對whiteny的立場與動機、而非針對他的理由評論, 將造成「貼標籤」的效果,有害於看板理性討論。類似的詞語同樣請各位板友 避免使用。 在引戰的部份,包龍星說尊重不是掛在嘴上,而是放在心上。但是與其放在心 上,還要真正身體力行。在討論過程中尊重的具體做法則是,對於同一件事情 ,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看法與感受,而不需要被別人指責為感受錯誤。 所以whiteny可以不認同Noelson的感受,也可以提出自己不同的看法,但若是 堅持只有自己的感受是對的,便有引戰之嫌,正如同先前在 [心得] 關於"德瑞克"鹹水雞 的討論 判決中載明的:《文章代碼(AID): #1AFvc53Z 口味與衛生,或者其他涉及個人價值或偏好看法的問題 請尊重其他人有不同意見的權利,不論是支持或反對,喜歡或厭惡。 在討論的過程中,若沒有這樣的認識── 對別人的理由視而不見,只堅持自己才是對,甚或認定別人是另有居心── 很抱歉,對我而言,這不是良性的討論,根本是存心引戰,將依板規處理。 除此之外,whiteny在最後一篇文章所留下的「酸我不會輸的啦」等字句, 則顯有引戰的意味。 因此,板主基於前述兩個部份,判決whiteny最後一篇文章劣文退回,並水桶一週。 -------------------------------------------------------------------- 北投板很溫馨。這不是因為板主人很nice不會有誤會,也不是yxhoo新聞的錯覺 ,是靠板友一點一滴尊重彼此不同、願意化解誤會的誠意所共同維護的。破壞 只需要一念,但是良善的風氣卻要許多許多的努力。 peace 板主 asiat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60.113

10/17 00:44, , 1F
頭推...XD 這篇除了公告外 還兼懶人包XXXXXD
10/17 00:44, 1F
刪除重複的部份。 ※ 編輯: asiating 來自: 123.192.60.113 (10/17 00:52)

10/17 00:52, , 2F
辛苦了..這種吵架的文章,處理真的很累
10/17 00:52, 2F

10/17 00:53, , 3F
我第一次看過公告有這麼多字的!! 板主辛苦了...
10/17 00:53, 3F

10/17 00:54, , 4F
版主辛苦了 真是巨細靡遺的分析案情
10/17 00:54, 4F

10/17 00:54, , 5F
版主眉頭一皺 覺得案情並不單純
10/17 00:54, 5F

10/17 00:56, , 6F
辛苦了! 這麼嚴謹的判決文居然有包龍星登場 XD
10/17 00:56, 6F

10/17 01:13, , 7F
律師大人~這個才叫做文筆好~口才好啊~XDDD
10/17 01:13, 7F

10/17 01:24, , 8F
版主辛苦了Orz 看的我頭都暈了囧
10/17 01:24, 8F

10/17 01:30, , 9F
版主是律師? @@
10/17 01:30, 9F

10/17 01:42, , 10F
阿蘇丁 QQ 板主有認真 推一下
10/17 01:42, 10F

10/17 03:09, , 11F
推版主處理得很好!
10/17 03:09, 11F

10/17 07:18, , 12F
推 whiteny:安陰陽哩,哈哈哈哈哈 還有這種暗喻也算吧
10/17 07:18, 12F

10/17 07:18, , 13F
只能說見笑轉生氣,板主判得好
10/17 07:18, 13F

10/17 08:00, , 14F
這根本是判決書XD 版主辛苦了~~
10/17 08:00, 14F

10/17 11:33, , 15F
版主判決文寫得真好
10/17 11:33, 15F

10/17 13:50, , 16F
他不會是律師啦 律師怎麼會讓自己犯下刑法309 310 兩條
10/17 13:50, 16F

10/17 14:45, , 17F
沒有指名道姓犯在哪?我所說的都是針對護航怎樣來陳述
10/17 14:45, 17F

10/17 14:46, , 18F
我也沒有說直接說樓上就是白幕完全是在解釋白目一詞
10/17 14:46, 18F

10/17 14:47, , 19F
白目:指一個人搞不清楚狀況而在那邊自以為是
10/17 14:47, 19F

10/17 14:47, , 20F
如果硬要說我犯下刑法啥鬼的小心我告你,哈哈
10/17 14:47, 20F

10/17 14:48, , 21F
我在台中玩ㄟ,有沒有人要來找我玩呢
10/17 14:48, 21F

10/17 14:50, , 22F
版主英名,我也不會再針對此事說任何一句話了,就這樣囉
10/17 14:50, 22F

10/17 16:19, , 23F
分身出現了XD
10/17 16:19, 23F

10/17 16:59, , 24F
英明 非英名 你打訴狀會不會選字?
10/17 16:59, 24F

10/17 17:00, , 25F
都說不回應了 還跑去另一篇推文 你就專心在台中玩嘛
10/17 17:00, 25F

10/17 19:33, , 26F
科科 還開分身在上篇酸人呢
10/17 19:33, 26F

10/17 19:38, , 27F
只會耍嘴皮子以為幽默逗趣 看來程度也不怎麼高
10/17 19:38, 27F

10/17 19:47, , 28F
多給他一點點的....包容??同情??
10/17 19:47, 28F

10/17 21:15, , 29F
周華健:就請你給我多一點點時間、再多一點點溫柔~~~
10/17 21:15, 29F

10/17 21:32, , 30F
看完後覺得版主好辛苦,給你拍拍
10/17 21:32, 30F

10/17 22:09, , 31F
板主辛苦了
10/17 22:09, 31F

10/17 22:49, , 32F
好扯好扯...如果我這樣犯了眾怒我不會有臉再開個分身叫囂
10/17 22:49, 32F

10/18 02:47, , 33F
只能說有些人的臉皮厚到連 AK 一公尺內正面射擊都打不穿
10/18 02:47, 33F

10/18 02:47, , 34F
哈哈哈哈哈
10/18 02:47, 34F

10/18 13:21, , 35F
嘴巴健的從頭到尾就那幾個嘛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10/18 13:21, 35F

10/18 16:40, , 36F
要不要投票看看是那幾個 還是那一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10/18 16:40, 36F

10/18 21:21, , 37F
分身不用停權嗎?????
10/18 21:21, 37F

10/18 21:21, , 38F
自己都承認是分身了版主客氣什麼!!
10/18 21:21, 38F

10/18 21:27, , 39F
L大..投票會輸耶..其他人又沒那麼多分身..囧
10/18 21:27, 39F

10/18 21:27, , 40F
I大..推錯..
10/18 21:27, 40F

10/19 09:36, , 41F
不是不說任何一句話了 怎麼還是忍不住啊 哈
10/19 09:36, 41F

10/19 10:01, , 42F
沒看過律師這麼沉不住氣的
10/19 10:01, 42F

10/19 22:40, , 43F
有這種道長早就被鬼抓走了(茶)
10/19 22:40, 43F

10/19 23:39, , 44F
道長真沉不住氣XD
10/19 23:39, 44F

10/20 07:43, , 45F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
10/20 07:43, 45F

10/24 23:35, , 46F
版主辛苦有到本店讓我請杯飲以表達謝、感恩
10/24 23:35, 46F
文章代碼(AID): #1As9-8rr (BigPeitou)
文章代碼(AID): #1As9-8rr (BigPeit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