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北投板規 v3.0 (草案)

看板BigPeitou (北投區)作者 (好笨喔我這人)時間15年前 (2010/12/12 13:30), 編輯推噓13(1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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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先前的板規以及執行上遇到的情形,整理成現在的版本,主要變動: 1.板友資格的條件增加一篇其他文章。 2.重複貼文明文規定超過七日。 3.將代買、租屋、贈送、轉讓的內容納入交易文的範圍。 4.納入未將文章範本刪除的情形(表示根本沒看啊!) 5.一行文新增超過30個字的規定。 6.新增合購與家教仲介的規定。 7.廣告新增必須地點在北投。 8.刪除衝文章數規定(非看板板主權限) 9.違規處理統一由警告開始,依序累加水桶(禁言)或劣文。 想詢問大家: 1.期間會不太長或太短? 2.新增的規定會不會太嚴厲? 3.有沒有被遺漏的情形? BigPeitou 大北投板規 v3.0 (草案) 【第一條】看板目的 提供批踢踢使用者討論北投地區相關之人事物,包括居民生活訊息、 社區議題及觀光資訊等等。   北投區的地理範圍模糊認定,但是至多到士林區或淡水鎮。 【第二條】板友資格 部分文類必須有大北投板板友資格才能發表。 板友資格:有一篇經過板主認可(m文)的自我介紹,及一篇無須板友資格的文章。 【第三條】看板違規行為(包括文章及推文)   (一)無權轉載: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侵犯隱私: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           、其他任何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或未經同意,公佈 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若為申訴之證據資料,請寄站內信給板主。   (三)重複發文:七日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四)挑  釁:於文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   (五)商業廣告: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   (六)亂用公告:非板主使用公告作為文章標題分類。   (七)過短文章:文章只有一行,或者字數在三十字以下。   (八)範本未刪:文章類別有範本,未將說明文字刪除。   (九)人身攻擊:談論與公共利益無關之私德,足以毀損他人名譽。   (十)擾亂看板:無特定原因在一小時內發表超過五篇文章,或其他擾亂看板情形。 【第四條】交易規範(須具備板友資格)   凡是買賣、代買、租屋、贈送、轉讓等這幾種內容,文章標題必須使用 [交易]。   「七日內一種事務只能發表一篇文章」,相關地點必須在北投地區。 【第五條】廣告規範(須具備板友資格)   商業廣告:為自己或家人的商業活動或店家宣傳,或者有約定代為廣告性質的文章。   非商業廣告:為其他社團活動或不具商業性質活動宣傳。   廣告對象必須在北投,每個個人、社團或店家「三十日內只能發表一次廣告文」。 【第六條】特殊文類(須發表至指定看板後轉錄至大北投板) 特殊文類文章的處理,依據該指定看板的規定。   (一)徵求合購(buytogether)   (二)徵求工讀生(part-time)、徵求員工(job)   (三)徵求家教(hometeach)、家教學生(need_student) 【第七條】違規處理   違反各項規定之處理   (一)刪除文章。 (二)劣文退回。   (三)禁言(水桶)七日以上,至多一百八十日。   若為文章,同一行為第一次予以刪除並於標題警告,再犯則禁言一週;若再犯,   則該篇文章劣文退回。   若為推文,同一行為第一次板主以文章公告方式予以警告,再犯則以禁言一週; 若再犯,則禁言二週,依此累加類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2

12/12 15:50, , 1F
版主辛苦了!!
12/12 15:50, 1F

12/12 16:00, , 2F
想請問一下手動置底 刪文再po是否有預防辦法 ?
12/12 16:00, 2F

12/12 16:30, , 3F
以前在別板的作法是每天都會把容易手動置底的文做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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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6:31, , 4F
並按日期排列,放置在精華區中,便於七日內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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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6:44, , 5F
以這種做法的話 我認為在 17960 推文的的問題必須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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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7:31, , 6F
是否該增列"北投發展相關事務"的範疇設定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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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7:32, , 7F
既然開放討論,什麼性質的主題與內容算是這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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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7:33, , 8F
我家樓下卡拉OK太吵算不算? 樓上有違建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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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7:33, , 9F
或是相關議題討論前要先寄給板主同意後始得發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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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8:18, , 10F
arth大要不要來當個版主啊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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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8:56, , 11F
刪除後又手動置底的處理方式很多,arthurwang提的是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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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8:57, , 12F
不過在證據部分也是能請板友存證提供的,所以不需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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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8:57, , 13F
另外就只有和北投相關,沒有限定要是發展事務,@arth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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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8:58, , 14F
提到的兩個例子都是可以的。議題不是問題,而是討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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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9:21, , 15F
我的建議是把以前公告過跟發文相關的注意事項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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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9:22, , 16F
雖然這些都公告過,但通常板友有疑問都會建議先看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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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9:23, , 17F
列進去後,只要看板規即可,避免出現"板規沒有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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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9:24, , 18F
還要去看其他公告是否有說明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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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3:13, , 19F
版友資格的認定標準為何? 有沒有考慮有被收到精華區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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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4:44, , 20F
@arthur: 這個草案已經是把先前判決原則納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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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4:45, , 21F
@ColdDark: 收精華區跟m文差異不大,所以仍然只採m文
12/13 14:45, 21F

12/13 16:30, , 22F
其實我只是要問版有資格的認定標準啦~
12/13 16:30, 22F

12/13 16:30, , 23F
怕偷機者覺得有發自介就算數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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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6:42, , 24F
然後因為我眼花之前沒看到版友資格這一條, 所以才問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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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6:44, , 25F
另外我覺得徵求文也應該加入七日一次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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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0:16, , 26F
為何環保局心得文被刪掉?
12/14 10:16, 26F

12/14 10:17, , 27F
我們稽查大隊在萬華區耶~~~~~
12/14 10:17, 27F

12/14 10:18, , 28F
1999車小姐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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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47, , 29F
我覺得贈送文可以不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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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0:18, , 30F
之前我已經就合購提問文提出過意見了 現在如果還是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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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0:19, , 31F
定 而且連贈送文都要限制 我只是租屋工作在台北/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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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0:19, , 32F
這幾年我搬了N次家 我一點都不覺得我是哪裡人 也不想po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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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0:20, , 33F
友文 因為"對我"來說版友文就跟我的戶籍綁定的"感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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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0:21, , 34F
既然一定要被版友文 跟合購版綁定的話 那頂多以後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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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0:21, , 35F
來北投版送東西 也不要給版友方便幫大家合購買東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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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5:47, , 36F
交易文分類是以士林板規為範本,贈送文部分會再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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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5:48, , 37F
至於合購部分,我認為合購板的限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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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5:51, , 38F
至於直銷產品有directsales板,板規也未禁止徵求直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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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6:19, , 39F
所以照你這樣說的話 那贈送有give版 其他有的沒的也大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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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6:20, , 40F
有相關版面 那就都不需要來北投版po文了嘛 會來這邊po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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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6:20, , 41F
想給"北投"的版友方便 而且我指的是特定的東西 只是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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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6:20, , 42F
是直銷的商品 我又不是要徵直銷商賣我 也不是徵人跟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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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6:21, , 43F
起去直接聯絡直銷商買 我一樣是經由yahoo/露天拍賣合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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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6:22, , 44F
從頭到尾都是出於"便利北投版友" 我又不介意自己出錢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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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6:22, , 45F
所以既然你要那麼堅持的話 我也無所謂 反正北投版少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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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6:23, , 46F
我分享給版友這麼一點偶爾的小事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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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2:03, , 47F
看到板友文內的資訊被板上特定的人拿來大做文章攻擊
12/18 02:03, 47F

12/18 02:03, , 48F
請問板主是否有因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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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5:13, , 49F
我與ILR板友有相同的疑問 唸哪裡從事什麼行業都成了原罪
12/18 15:13, 49F

12/18 15:17, , 50F
可以賣東西 VS 被攻擊 今晚你要選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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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6:11, , 51F
我要偷菜
12/18 16:11, 51F

12/18 18:44, , 52F
我還想到 有被水桶的板友開分身到板上繼續發言
12/18 18:44, 52F

12/18 18:44, , 53F
請問會有規範嗎
12/18 18:44, 53F

12/19 18:56, , 54F
有規範最好~
12/19 18:56, 54F

12/19 18:57, , 55F
您會怕別人都不會怕~
12/19 18:57, 55F

12/19 21:39, , 56F
被水桶就換分身上來 這就沒有水桶(禁言)的意義了
12/19 21:39, 56F

12/20 00:07, , 57F
請問妳看我哪裡不順眼?明說~
12/20 00:07, 57F

12/20 00:16, , 58F
水桶就是希望你冷靜 你卻說成看不順眼 這是被害妄想吧
12/20 00:16, 58F

12/20 00:21, , 59F
不想吵。。。
12/20 00:21, 59F
文章代碼(AID): #1D15tqR6 (BigPeitou)
文章代碼(AID): #1D15tqR6 (BigPeit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