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有關賑災活動相關討論之回應

看板BigSanchung (三重)作者 (Raven)時間15年前 (2009/09/09 02:06), 編輯推噓5(5054)
留言59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1.關於活動設計: 誠如當時一些版友給的回饋, 若是真正要求所有參與者都: : 1) 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字號/除手機外的聯絡方式作"保證" : 2) 關於一切有涉及金錢/贈與等事項一律走正式規格(單據/收據/簽名) : 那麼可能我們也無法那麼快速又熱情地達成捐贈的目標 : 2.關於進度跟催: 誠如外部一些專家前輩的指導: : 1) "任何進度主辦都應要求切實紀錄" : 2) 定期要求各組成員產出/志工即時回饋/評估所有下一階段"是否可行"等等 : 那麼我想能夠有速率地動員, 讓參與人員可以發揮的自由度都降到最小了 : 3. 關於核心價值: 如果上述1&2都那麼難監控, 請問這件有意義的事還會作嗎... : 1) 我們是不是會又落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窠臼裡? : 2) 這些美好的念頭(也許是一廂情願)會不會又像那些"心有餘..."的事一樣得過且過? 也許這是回應某鄉民推文內容,在這我多嘴回應幾句, 為了省事為了有效率的動員,而便宜行事情有可原,但我想告訴主辦的是, 當你手下的人輕鬆時,所有要負擔的責任以及該做的事都會落到主辦也就是你的身上, 而不是最後提到第三點一直強調原意本是好意,拿來當藉口分散注意力, 我只問簡單的一句,事後的追蹤以及處理是不是沒有做好? : 我只能說, 支持著我們作這個活動的是對人性的信任! : 猶記當時第一場募資時, 其實我只是定位在"可以即時幫助一些人"的念頭; : 在與核心團隊成員(不好意思我是以專案概念來看)討論時, : 了解之後企劃的範圍/時程/成本將會大大提升; 潛在的風險也只會成倍數成長... : 可是為什麼還作? 為什麼當時一天米雪會接到不下百通(沒騙你= =)要求再開團的電話? : 真的是基於相信這個我生活了二十六年的三蘆天地內可愛/樸質/熱情的民眾的心! : 回歸正傳, 上述各項僅是就各討論串所作出的分享, 也是我認為身為主揪該負責的態度! : 對於本案的處理: 上回好心的原PO朋友(先稱他好心人)發的文章, 說明他的困難時: : 1. 米雪在接獲通知後立即去電(兩通)和好心人溝通, 了解好心人的困難及可以協助之處 : 2. 米雪接著再直接聯繫小朋友(還沒還錢的版友), 與其討論處理的辦法 : 3. 承上, 與好心人及小朋友確認後, 當日他們的確前往車行進行初步處理(先付一千) : 4. 接下來再一週, 米雪和小朋友確認, 了解他正與打工的公司詢問最近發薪的日期 : 5. 承上述1~4點, 米雪後續並無收到任何回應; 當時相信事情應已按進度逐步完成 以專案的態度去處理事情?當你的下屬或是同事未交出該有進度時, 難道你作為一個leader就抱持著得過且過的心態認為有做好? 等到下屬出包了,再來說"他之前有跟我說了,但是後續我不清楚", 這是藉口嗎? : 再隔兩週, 即是今日, 米雪了解這件事還尚待解決, 便再次和小朋友討論: : 1. 小朋友有說明公司還是還沒發薪, 而且聯繫不到在當兵的好心人 : 2. 小朋友已向米雪說明, 明日將與好心人/車行聯繫, 會先還錢 : 3. 小朋友答應米雪明日會於下午更新訊息 : 4. 承上述1~3點, 若本案明日無法有進一步解決行動產生, 還是說不出什麼重點,名人聯絡不上的原因為何? 打電話不接的原因為何?一項都沒有交代,車行撥電話找名人難道不會回電? 另外,我的懶人包你看了沒?8/15-9/5名人週週都有活動, 這個的藉口是?朋友夠義氣全部消費朋友出?或者是夜店招待全部免費? : 則米雪將啟動正規的處理程序... : 以上, 雖然落落長, 但是米雪還是心得(personal feedback)要說: : 1. 我很驚訝這件事情的處理方式, 為何需經過網路的廣播與宣傳? : 2. 我並非"另起戰文", 但是還盼原PO若有"更多相關訊息等待爆料"煩請說明清楚 : 3. 最後, 米雪不想當什麼"名人", 也不想讓人有"自以為是"的感覺... : 可是, 這些事情, 如果沒有人作? 如果米雪剛好懂一點點, : 為什麼不作些什麼來幫助我們自己的同胞... : 夜深了, 米雪的心情... : 和記得某發起免費鋼琴家教的大心老師好友當時很像: 真的有點沮喪... 你不需驚訝,很簡單因為名人不接電話也不連絡,你可以自己問名人是或不是, 難道要我朋友調通話紀錄? 有上次的經驗告訴我朋友,要處理的快直接PO文, 你也不用認為我在引戰或是什麼之類的,我說過,我只是陳述事實, 相信我朋友阿華的電話你們有,你可以打電話給他,問他看看是否對這次行動感到灰心! 更多訊息等待爆料?你要我明說? 好像有車手是有領錢的,領錢吃飯加油...之類的,但是有人沒領到喔, 而且飯錢油錢自付,主辦協辦不聞不問,上述說法這樣可以嗎? 賑災沒人做誰要做?難道有很多人有捐錢也要把收據貼在網路上, 然後理直氣壯的說我有賑災你沒有嗎? 心情?我朋友當車手一天開車來回災區,到最後名人把車撞壞要他賠, 請問是誰比較心酸? 我只能說你PO這篇文完全沒有解釋到什麼,只是一直不停明示暗示主辦協辦做了什麼, 重點呢?一字未提,相信今天我沒PO這篇文,我朋友默默把錢付了, 你們主辦協辦應該是一句話都不會說,因為你相信事情處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81.178 ※ 編輯: fjallraven 來自: 61.224.181.178 (09/09 02:09)

09/09 02:19, , 1F
不好意思 關於車手錢的部份 我記得一台車應該是給兩千元(?)
09/09 02:19, 1F

09/09 02:20, , 2F
反正我忘了多少.. 可是每一台車不是都有嗎?
09/09 02:20, 2F
據我所知,一台一千or兩千,但是我朋友那台沒有錢,油錢是他的副駕出的, 我朋友唯一有拿到的就是租車的錢其他完全沒有, 不想爆是因為擔心模糊焦點,被鄉民認為分贓不均起衝突之類的。 先不論是否有意無意,這是不是又歸類到主辦協辦沒將事情做好, 因而導致有車手自行負擔油錢的問題產生? 今天要不是搞成這副德行,會有這樣的問題產生嗎? 又不是數十萬的錢,鼻子摸摸付了就算了,畢竟也是為賑災盡一份心力, 現在弄得那麼難看,大家都很難下臺了。 ※ 編輯: fjallraven 來自: 61.224.181.178 (09/09 02:27)

09/09 02:23, , 3F
請問你文中所說的 是哪一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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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2:23, , 4F
我記得出發前 有說每一台駕駛跟副手都有 且由副手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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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2:25, , 5F
關於原po的懶人包 等事情解決後 我想他是該出來做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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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2:26, , 6F
行前出發時 有叮嚀司機們務必收下油錢 當作補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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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2:31, , 7F
租車的錢@@? 這不是油錢嗎...?
09/09 02:31, 7F
當天發錢時我在場,我朋友只拿了他先代墊的租車費(詳細金額我不清楚), 接著他回來時只說了,我們那台車油錢是自付,副駕先出後來我跟他分, 名單也許你們還在,打電話問問那天同車副駕,就知道是真是假。 ※ 編輯: fjallraven 來自: 61.224.181.178 (09/09 02:34)

09/09 02:33, , 8F
開會的時候 我記得有說過 每台車都會有油錢.回數票錢.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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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2:34, , 9F
夜的錢(吃飯的錢?) 總之 有說過會給 如果你朋友沒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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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2:34, , 10F
怕有司機不知道 還將所有司機圍成圈圈 告知要注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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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2:36, , 11F
為什麼當下不說? 雖然當時場面也都很混亂 可是也應該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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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2:37, , 12F
總之 這件事情會再去詳細查.. 關於錢的部份 雙方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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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錢回數票...等的問題,本來就不是我po文的本意, 我相信我朋友對於那應該不覺得重要,重要的是, 每回車行打來,他總是需要感到萬般的歉意,就好像車是他撞壞的, 就好像是他撞壞車不賠錢,重點是這些。

09/09 09:07, , 13F
謝謝原PO的回應. 關於您提到的懶人包, 這與我原先發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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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9:08, , 14F
方向及原意不符, 只是想詢問, 為何不直接撥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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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9:08, , 15F
我知道您的朋友在當兵, 所以聯繫很不方便...但我還是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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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9:12, , 16F
當時每車皆有分配車資補貼, 但有說明大車小車補貼金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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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9:13, , 17F
樣...總之當事人今日稍晚會給您回覆, 也希望您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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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9:14, , 18F
或有任何需要協助之處直接聯繫我好嗎? 我並沒有您聯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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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9:14, , 19F
式, 而我認為直接電話溝通應該比現在這樣間接說明來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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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9:15, , 20F
效的多! 我已將聯絡方式站內信您了, 謝謝.
09/09 09:15, 20F
致電說明?你po文自己提到"當時相信事情應已按進度逐步完成" 從第一次處理到現在多久了?主辦自己該去追蹤的事,現在反問為何不與你聯絡? 我朋友想法很簡單,他只認為車誰撞壞的誰賠, 何況,你都是等人回報的,他看到這樣處理態度累了也懶了, 車資補貼部分不是重點,重申PO文本意以及重點, "請主動與車行聯繫並且賠償維修費" 就這麼簡單,所以並沒有複雜到需要電話聯繫, 如非必要也不需打給我朋友,就趕快把錢付一付事情就結束了, 能夠在當下處理完畢的事拖到現在這樣,只會衍生出更多的問題。 ※ 編輯: fjallraven 來自: 61.228.122.225 (09/09 09:41)

09/09 09:54, , 21F
你不覺得用電話溝通 比在網路無法判斷語氣好嗎
09/09 09:54, 21F
電話溝通?與誰溝通?上面有提到我朋友想法是誰撞壞誰修, 那當然是直接與lovegto大大連絡,難道要他一直打給主辦說有人不賠錢? 或者是,把主辦電話給車行說這件事與我無關請自行聯繫主辦, 你覺得哪個方式好?我朋友做的不夠多? 撥電話聯繫、向車行道歉、開車載lovegto去車行, 上面這些不用花時間也不用花錢?

09/09 10:38, , 22F
  稍微看了一下,個人覺得問題關鍵點是卡在那個「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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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0:38, , 23F
跟主揪好像也沒什麼關係,那個「名人」想要隱瞞事情,主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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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0:39, , 24F
再有力也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吧?所以變成事事要透過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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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轉達~這樣的溝通方式就變得很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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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0:40, , 26F
 「名人」還是出來說明一下比較好,不然感覺你們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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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0:40, , 27F
「熱臉貼冷屁股」。真正事主還是無所謂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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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0:41, , 28F
應該要用的成語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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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0:46, , 29F
    事情目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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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0:48, , 30F
 主揪 (我打了) > 名人 (不在乎~拖) < 發文者 (喵的A)
09/09 10:48, 30F

09/09 10:48, , 3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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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0:49, , 32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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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0:49, , 33F
目前溝通方式              (兼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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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0:50, , 34F
 如果中間那個死擺爛,主揪跟事主應該累死都不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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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0:51, , 35F
不好意思,文章有看錯的幣方還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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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1:00, , 36F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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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1:00, , 37F
活動主揪也是平凡人,也是個忙碌的上班族,很難面面俱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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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1:01, , 38F
  可能要建立健全的回報制度會比較好。不然主辦人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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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1:01, , 39F
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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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1:02, , 40F
  有事情或是欠錢就直接講開了就好了,如果今天主揪忙到
09/09 11:02, 40F

09/09 11:02, , 41F
沒時間上PTT,我想事情發展該會更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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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1:03, , 42F
  好的活動希望有好的結束,祝大家寬心~   日安
09/09 11:03, 42F
一語中的,原為美意的事被一個人害的整個團隊形象破滅。

09/09 11:08, , 43F
推yaoring大所言極是~中肯
09/09 11:08, 43F

09/09 12:01, , 44F
希望整件事會有個好結果 !!
09/09 12:01, 44F

09/09 13:05, , 45F
對方一直不出面,你朋友該去的是調解委員會
09/09 13:05, 45F

09/09 13:06, , 46F
而不是來板上po文說要婊誰,對任何一方的感覺都不會很好
09/09 13:06, 46F

09/09 13:07, , 47F
當初一台車是領三千 我不是不曉得你們租車多少錢
09/09 13:07, 47F
原來欠人錢的最大?為了那3500還要跑調解委員會? 原來上面打說找主辦的話算是含蓄了阿,現在直接推調解委員會出來。 不PO文怎麼會有你這種論調的人出現?怪罪我們破壞你們賑災形象? 感覺不好,是誰比較感覺不好,懶人包我一邊做一邊肚爛,怎麼會有這種人, 上面我打的你有仔細看嗎?今天就算不處理我朋友也會把那3500付了, "不是不曉得"暗示什麼?你也有卦要爆?一起爆吧! 我今天敢挺我朋友,就是因為我們問心無愧沒做錯事, 從PO文開始有私下寄信的我都直接回覆在文章內文裡,是誰比較禁不起檢視?

09/09 14:53, , 48F
別人欠你錢不還 你應該找的本來就是適當的途徑
09/09 14:53, 48F

09/09 14:54, , 49F
對手不出面 你又不去爭取 3500去調解委員會是嫌少嗎?
09/09 14:54, 49F

09/09 14:56, , 50F
真的不出面你們採取法律途徑不就好了
09/09 14:56, 50F

09/09 14:58, , 51F
我沒有要爆卦 我只是想知道那時候租一台車是多少
09/09 14:58, 51F
沒有所謂的適當途徑,租車簽我朋友的名字,撞車主辦跟部份協辦知道, 沒有單據沒有證據,這上調解委員會有什麼用?回到主辦原文, : 1.關於活動設計: 誠如當時一些版友給的回饋, 若是真正要求所有參與者都: : 1) 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字號/除手機外的聯絡方式作"保證" : 2) 關於一切有涉及金錢/贈與等事項一律走正式規格(單據/收據/簽名) : 那麼可能我們也無法那麼快速又熱情地達成捐贈的目標 什麼東西都沒有要依照法律途徑?我想很難,只能大家空口說白話。 3500去調解委員會的確是嫌少,要花多久時間? 不用上班不用車資不用花時間?根本就划不來。 租車多少錢你問問你們主辦協辦就可以知道了,不用問我,這樣可信度應該最高。

09/09 15:58, , 52F
我認為PO上來不是婊誰的問題 如果當事人有心解決
09/09 15:58, 52F

09/09 15:59, , 53F
就不該拖到這個時候了... 況且為了一個拖台錢的人
09/09 15:59, 53F

09/09 15:59, , 54F
還要花到自己的時間 請用同理心想想你爽不爽
09/09 15:59, 54F

09/09 16:00, , 55F
這是我旁觀者的一些看法
09/09 16:00, 55F
※ 編輯: fjallraven 來自: 61.228.132.218 (09/09 18:18)

09/09 19:40, , 56F
原PO的修文感覺有點偏了 把方向導回正題吧-_-
09/09 19:40, 56F

09/09 19:41, , 57F
還扯到賑災的形象 會不會太偏激?
09/09 19:41, 57F
感謝提醒,我只是單純回覆推文內容而已, 大部分的主辦與協辦應該都想要此件事情盡快落幕,以避免不必要的爭端, 我也盡可能的保持低調不另外發新文,只單單修改舊文而已。

09/09 20:06, , 58F
事主到現在還不出面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
09/09 20:06, 58F

09/09 20:06, , 59F
非得等到被轉到八卦爆紅後才知錯嗎?
09/09 20:06, 59F
※ 編輯: fjallraven 來自: 61.228.132.218 (09/09 23:30)
文章代碼(AID): #1AffquVg (BigSan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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