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有關賑災活動相關討論之回應
看板BigSanchung (三重)作者fjallraven (Raven)時間15年前 (2009/09/09 02:06)推噓5(5推 0噓 54→)留言59則, 10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1.關於活動設計: 誠如當時一些版友給的回饋, 若是真正要求所有參與者都:
: 1) 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字號/除手機外的聯絡方式作"保證"
: 2) 關於一切有涉及金錢/贈與等事項一律走正式規格(單據/收據/簽名)
: 那麼可能我們也無法那麼快速又熱情地達成捐贈的目標
: 2.關於進度跟催: 誠如外部一些專家前輩的指導:
: 1) "任何進度主辦都應要求切實紀錄"
: 2) 定期要求各組成員產出/志工即時回饋/評估所有下一階段"是否可行"等等
: 那麼我想能夠有速率地動員, 讓參與人員可以發揮的自由度都降到最小了
: 3. 關於核心價值: 如果上述1&2都那麼難監控, 請問這件有意義的事還會作嗎...
: 1) 我們是不是會又落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窠臼裡?
: 2) 這些美好的念頭(也許是一廂情願)會不會又像那些"心有餘..."的事一樣得過且過?
也許這是回應某鄉民推文內容,在這我多嘴回應幾句,
為了省事為了有效率的動員,而便宜行事情有可原,但我想告訴主辦的是,
當你手下的人輕鬆時,所有要負擔的責任以及該做的事都會落到主辦也就是你的身上,
而不是最後提到第三點一直強調原意本是好意,拿來當藉口分散注意力,
我只問簡單的一句,事後的追蹤以及處理是不是沒有做好?
: 我只能說, 支持著我們作這個活動的是對人性的信任!
: 猶記當時第一場募資時, 其實我只是定位在"可以即時幫助一些人"的念頭;
: 在與核心團隊成員(不好意思我是以專案概念來看)討論時,
: 了解之後企劃的範圍/時程/成本將會大大提升; 潛在的風險也只會成倍數成長...
: 可是為什麼還作? 為什麼當時一天米雪會接到不下百通(沒騙你= =)要求再開團的電話?
: 真的是基於相信這個我生活了二十六年的三蘆天地內可愛/樸質/熱情的民眾的心!
: 回歸正傳, 上述各項僅是就各討論串所作出的分享, 也是我認為身為主揪該負責的態度!
: 對於本案的處理: 上回好心的原PO朋友(先稱他好心人)發的文章, 說明他的困難時:
: 1. 米雪在接獲通知後立即去電(兩通)和好心人溝通, 了解好心人的困難及可以協助之處
: 2. 米雪接著再直接聯繫小朋友(還沒還錢的版友), 與其討論處理的辦法
: 3. 承上, 與好心人及小朋友確認後, 當日他們的確前往車行進行初步處理(先付一千)
: 4. 接下來再一週, 米雪和小朋友確認, 了解他正與打工的公司詢問最近發薪的日期
: 5. 承上述1~4點, 米雪後續並無收到任何回應; 當時相信事情應已按進度逐步完成
以專案的態度去處理事情?當你的下屬或是同事未交出該有進度時,
難道你作為一個leader就抱持著得過且過的心態認為有做好?
等到下屬出包了,再來說"他之前有跟我說了,但是後續我不清楚",
這是藉口嗎?
: 再隔兩週, 即是今日, 米雪了解這件事還尚待解決, 便再次和小朋友討論:
: 1. 小朋友有說明公司還是還沒發薪, 而且聯繫不到在當兵的好心人
: 2. 小朋友已向米雪說明, 明日將與好心人/車行聯繫, 會先還錢
: 3. 小朋友答應米雪明日會於下午更新訊息
: 4. 承上述1~3點, 若本案明日無法有進一步解決行動產生,
還是說不出什麼重點,名人聯絡不上的原因為何?
打電話不接的原因為何?一項都沒有交代,車行撥電話找名人難道不會回電?
另外,我的懶人包你看了沒?8/15-9/5名人週週都有活動,
這個的藉口是?朋友夠義氣全部消費朋友出?或者是夜店招待全部免費?
: 則米雪將啟動正規的處理程序...
: 以上, 雖然落落長, 但是米雪還是心得(personal feedback)要說:
: 1. 我很驚訝這件事情的處理方式, 為何需經過網路的廣播與宣傳?
: 2. 我並非"另起戰文", 但是還盼原PO若有"更多相關訊息等待爆料"煩請說明清楚
: 3. 最後, 米雪不想當什麼"名人", 也不想讓人有"自以為是"的感覺...
: 可是, 這些事情, 如果沒有人作? 如果米雪剛好懂一點點,
: 為什麼不作些什麼來幫助我們自己的同胞...
: 夜深了, 米雪的心情...
: 和記得某發起免費鋼琴家教的大心老師好友當時很像: 真的有點沮喪...
你不需驚訝,很簡單因為名人不接電話也不連絡,你可以自己問名人是或不是,
難道要我朋友調通話紀錄?
有上次的經驗告訴我朋友,要處理的快直接PO文,
你也不用認為我在引戰或是什麼之類的,我說過,我只是陳述事實,
相信我朋友阿華的電話你們有,你可以打電話給他,問他看看是否對這次行動感到灰心!
更多訊息等待爆料?你要我明說?
好像有車手是有領錢的,領錢吃飯加油...之類的,但是有人沒領到喔,
而且飯錢油錢自付,主辦協辦不聞不問,上述說法這樣可以嗎?
賑災沒人做誰要做?難道有很多人有捐錢也要把收據貼在網路上,
然後理直氣壯的說我有賑災你沒有嗎?
心情?我朋友當車手一天開車來回災區,到最後名人把車撞壞要他賠,
請問是誰比較心酸?
我只能說你PO這篇文完全沒有解釋到什麼,只是一直不停明示暗示主辦協辦做了什麼,
重點呢?一字未提,相信今天我沒PO這篇文,我朋友默默把錢付了,
你們主辦協辦應該是一句話都不會說,因為你相信事情處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81.178
※ 編輯: fjallraven 來自: 61.224.181.178 (09/09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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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一台一千or兩千,但是我朋友那台沒有錢,油錢是他的副駕出的,
我朋友唯一有拿到的就是租車的錢其他完全沒有,
不想爆是因為擔心模糊焦點,被鄉民認為分贓不均起衝突之類的。
先不論是否有意無意,這是不是又歸類到主辦協辦沒將事情做好,
因而導致有車手自行負擔油錢的問題產生?
今天要不是搞成這副德行,會有這樣的問題產生嗎?
又不是數十萬的錢,鼻子摸摸付了就算了,畢竟也是為賑災盡一份心力,
現在弄得那麼難看,大家都很難下臺了。
※ 編輯: fjallraven 來自: 61.224.181.178 (09/09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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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發錢時我在場,我朋友只拿了他先代墊的租車費(詳細金額我不清楚),
接著他回來時只說了,我們那台車油錢是自付,副駕先出後來我跟他分,
名單也許你們還在,打電話問問那天同車副駕,就知道是真是假。
※ 編輯: fjallraven 來自: 61.224.181.178 (09/09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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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錢回數票...等的問題,本來就不是我po文的本意,
我相信我朋友對於那應該不覺得重要,重要的是,
每回車行打來,他總是需要感到萬般的歉意,就好像車是他撞壞的,
就好像是他撞壞車不賠錢,重點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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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電說明?你po文自己提到"當時相信事情應已按進度逐步完成"
從第一次處理到現在多久了?主辦自己該去追蹤的事,現在反問為何不與你聯絡?
我朋友想法很簡單,他只認為車誰撞壞的誰賠,
何況,你都是等人回報的,他看到這樣處理態度累了也懶了,
車資補貼部分不是重點,重申PO文本意以及重點,
"請主動與車行聯繫並且賠償維修費"
就這麼簡單,所以並沒有複雜到需要電話聯繫,
如非必要也不需打給我朋友,就趕快把錢付一付事情就結束了,
能夠在當下處理完畢的事拖到現在這樣,只會衍生出更多的問題。
※ 編輯: fjallraven 來自: 61.228.122.225 (09/0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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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溝通?與誰溝通?上面有提到我朋友想法是誰撞壞誰修,
那當然是直接與lovegto大大連絡,難道要他一直打給主辦說有人不賠錢?
或者是,把主辦電話給車行說這件事與我無關請自行聯繫主辦,
你覺得哪個方式好?我朋友做的不夠多?
撥電話聯繫、向車行道歉、開車載lovegto去車行,
上面這些不用花時間也不用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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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語中的,原為美意的事被一個人害的整個團隊形象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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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欠人錢的最大?為了那3500還要跑調解委員會?
原來上面打說找主辦的話算是含蓄了阿,現在直接推調解委員會出來。
不PO文怎麼會有你這種論調的人出現?怪罪我們破壞你們賑災形象?
感覺不好,是誰比較感覺不好,懶人包我一邊做一邊肚爛,怎麼會有這種人,
上面我打的你有仔細看嗎?今天就算不處理我朋友也會把那3500付了,
"不是不曉得"暗示什麼?你也有卦要爆?一起爆吧!
我今天敢挺我朋友,就是因為我們問心無愧沒做錯事,
從PO文開始有私下寄信的我都直接回覆在文章內文裡,是誰比較禁不起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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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所謂的適當途徑,租車簽我朋友的名字,撞車主辦跟部份協辦知道,
沒有單據沒有證據,這上調解委員會有什麼用?回到主辦原文,
: 1.關於活動設計: 誠如當時一些版友給的回饋, 若是真正要求所有參與者都:
: 1) 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字號/除手機外的聯絡方式作"保證"
: 2) 關於一切有涉及金錢/贈與等事項一律走正式規格(單據/收據/簽名)
: 那麼可能我們也無法那麼快速又熱情地達成捐贈的目標
什麼東西都沒有要依照法律途徑?我想很難,只能大家空口說白話。
3500去調解委員會的確是嫌少,要花多久時間?
不用上班不用車資不用花時間?根本就划不來。
租車多少錢你問問你們主辦協辦就可以知道了,不用問我,這樣可信度應該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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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jallraven 來自: 61.228.132.218 (09/09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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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提醒,我只是單純回覆推文內容而已,
大部分的主辦與協辦應該都想要此件事情盡快落幕,以避免不必要的爭端,
我也盡可能的保持低調不另外發新文,只單單修改舊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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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jallraven 來自: 61.228.132.218 (09/09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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